作者SHYHTYNG (500必推)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請問以下案件
時間Thu May 14 15:10:40 2009
我想請問一個案件
星期日或一的時候,我在HATE板發了一篇文章
可/我的ID
就是發洩了一下心情
然而不幸的事情發生了
今天中午...接到教官室的電話要我到警察局說明
我就去了
他說我犯了公然散佈侮辱公務員警察及相關機關
當中還有提到人名(全名)
其實我也不是故意的...只是當時就腦充血....就罵了
造成這個後果
不過事情都已經發生了
我只是想先有個心理準備
看會判什麼刑責
話以致此
希望有心人士不要再來害我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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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7.50.176
1F:→ SHYHTYNG:目前筆錄都做好了... 05/14 15:14
2F:推 alla:這種罪很輕 你可以認錯 然後檢察官給你緩起訴 就解決了 05/14 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