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ght (山中雜草一隻鹿)
站內LAW
標題[問題] 警察值行勤務
時間Mon May 4 10:44:07 2009
各位大大, 請教以下個案狀況, 警察難道沒有錯嗎
於三年前,台中縣清水分局的警察,追緝違規之青少年機車騎士,由於少年不肯乖乖就範
,所以於路上發生追逐。而我堂妹,依一般道路速限限制行車,卻因此受波及,當時傷勢
嚴重,至今偶而還有頭部不適之狀況。
另外,於近期,同樣是清水分局的警察追緝違規之青少年機車騎士(改裝排氣管),而該少
年一樣不肯乖乖就範,所以於路上發生追逐。該少年為躲避警察,騎進一條雙向的馬路。
而當時我的親人正要將車子停於空地,具路人表示,該少年一路上沒有減速,還回頭看
警察是否有追上,所以沒有看到前方車子正進行倒退停車。因車速過快,撞上幾十年的
賓士車,儘管早期的德國車品質比現在好太多,但因車速,車子仍被撞出一個大洞。
而警察卻表示我親人的過錯較大,並沒有自我反省。
由於清水是個小鎮, 三年內知道的就有兩起, 那不知道的類似案件, 還有多少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35.74.17
1F:推 loveatnight:那以後叫警察都不要追人好了 這樣可以嗎? 05/04 10:46
2F:推 Okawa:警方說你親人有錯 是錯在哪裡呢 你不講我們也無從討論起 05/04 11:51
3F:→ teatea:三年前被波及是被警察撞還是被青年撞? 05/04 12:40
4F:噓 Beijingman:那以後條子就不要追犯人好不好?爛文 05/04 2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