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vin0 (達叔)
看板LAW
標題[其他] 惡意告人 有關妨害名譽
時間Tue Apr 28 23:59:11 2009
※ [本文轉錄自 PttLifeLaw 看板]
作者: devin0 (達叔) 看板: PttLifeLaw
標題: [其他] 惡意告人 有關妨害名譽
時間: Tue Apr 28 23:18:28 2009
事實經過:
我朋友之前上某拍賣網址 欲購買一件風扇 使用賣場問與答方式提問 而賣家回答口氣
不是很好 說了要買就買 不要買就不要問
然而我朋友就與他起了爭執 最後再問與答當中 有了口角 說了一些侮辱的語言
事後被他收集證據後提出告訴
問題:
我想請問的是 對方是惡意 挑釁方式 使他人動怒 然後收集有關侮辱他人的語言後
提出告訴 這樣的被告了 有無攻防之策
因為他本人 即在拍賣網站上 明白指出 他以告人為賺錢工具 也因此賺了不少錢
故這一點是否在法律上有攻防的策略
(ps:如果要挑戰他 可以來信 我在給你網址)
關於這一點 如果是我 我應該會以以下為攻防
法律為正義公正之母 如果依照買賣雙方所應有禮儀 賣家應善盡買賣雙方之權益
而不是無所謂的回答 然而告訴人之動機 明顯為以告訴為利益目的 確實有失法律
之正義及公正 陷被告於法律 告訴無非是以拍賣為恍 欺騙之實 陷害被告
故被告應以不起訴論 另追訴告訴人之罪責
另外 拍賣網站上問與答方式 如果使用提問 其他人是看不見的 除非賣家回答才可以看
見買家發問的問題 我想以這一點 替他作為不成立公然之要件的論述
因如果賣家回答了問題 散佈者即為賣家他本人 再者賣家明知買家所提問的問題有損及
自己之法益 卻還要回答問題
當今社會中 竟有以告人為利的人 雖然我對法律有些許認識 但小弟不才 學而不精
請各位幫忙!!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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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不能說的 新年賀詞
財源廣進 (裁員廣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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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想事成 (薪餉四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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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4.36.175
※ 編輯: devin0 來自: 59.114.36.175 (04/28 23:19)
1F:推 snowtoya:這篇你先前不是PO過了嗎?我記得我有跟你說過了 04/28 23:36
2F:推 snowtoya:想要追訴告訴人的罪責不太可能,至少我想不起我讀過的哪 04/28 23:39
3F:→ snowtoya:條可以用,不過關於下面提到關於"公然",這樣答還OK 04/28 23:39
4F:→ snowtoya:教唆人傷害自己不構成教唆罪,因其本人為刑法保護之法益 04/28 23:41
5F:→ snowtoya:要追究告訴人的責任恐怕有困難 04/28 23:42
6F:→ devin0:感謝回答! 04/28 23:56
7F:→ devin0:不過 這樣的人 真的拿它沒辦法嘛?? 04/28 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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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F:推 h2o1125:這個世會有很多靠告人來賺錢的 申請新型專利賺錢的 04/29 16:06
9F:→ h2o1125:開著爛車到處撞違規停車賺錢的 04/29 16:06
10F:→ h2o1125:要跟這種人鬥就要心平氣和 動怒就中計了 04/29 16:08
11F:推 hitokafe:請問 如果收集資料 這人的所作所為 會不會讓案件轉為對被 04/29 23:33
12F:→ hitokafe:告有利?? 04/29 23:34
13F:→ h2o1125:頂多不起訴而已 很難反告對方 沒有法條可用 05/01 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