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aloga (尋找幸福..(b))
看板LAW
標題[問題] 離婚問題..!!
時間Tue Apr 28 10:45:12 2009
當時半年前與前妻離婚
離婚原因是因為對方精神外遇
急於與外面的男生在一起所以用盡方法逼我簽字離婚
當時說好如果離婚後女方需給男方精神慰問金20萬
以每月償還六千元共分三十三期
當時有載明在離婚協議書上
但女方付了幾次後就不再付款
請問男方是否能對女方提告
若提告勝算大不大??
還有此事法律追訴期為多久??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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