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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LAW
標題[問題] 網拍買到標示全新的二手物
時間Thu Apr 23 01:23:06 2009
最近在網拍(個人出售非網路店家)買了一本標示全新的書,
賣家也回答書本是全新的。
但收到物品後發現有幾頁有畫重點的痕跡,是被人使用過的二手書。
想請問賣家將二手書標示為全新品販售,
是否可以歸類為"瑕疵"一詞,向賣方主張瑕疵擔保責任呢?
或有其他法律可以保護消費者呢?
另外,我寄信向賣方溝通書況問題,
賣方卻說:書本是售出前有被用過抑或賣出後有人不小心用到很難說
若賣方不承認其出售的書是二手書,而咬定是買方使用的,
那買方有什麼方式保護自己呢?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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