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stmon (西絲)
看板LAW
標題[問題] 這種狀況是否可離婚
時間Tue Apr 14 20:50:57 2009
記得之前有通過關於結婚的法律
只要去登記...有兩個證人
不用結婚儀式就可以算結婚
但是我有個問題
我和我老公
大概四年前
是在這條法律通過之前去結婚的
~~~~~~~~~~~~
那時候
我有了小孩
我老公就拿個結婚證書
隨便找兩個證人蓋一蓋
然後就拿去戶政事務所登記了
兩個證人也沒見過面
也沒有舉辦婚禮 ...
這個婚姻應該是無效的吧
因為我們之間的問題
所以我很想離婚
但是老公不肯
可是我已經到無法和他一起生活的地步了
請問我要如何跟他離婚??
除了去法律訴請婚姻無效外/?
還有什麼途徑離婚
這樣我們算偽照文書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4.96.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