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sha0623 (嚮往幸福)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因為性騷擾防治法要出庭,該注意些什麼?
時間Sat Apr 11 16:58:52 2009
想請問一下
我在公司前面遇到變態
(有觸碰到我身體,且公司監視器都有錄到)
他逃跑後,我們保全有追上前,並抓到他
也在警局、法院檢察署都做過筆錄
這次,應該算是要出庭了吧
因為他寄來的傳票上寫著"刑事庭傳票"
想請問的是
1。這不需要律師嗎?法院沒通知我要請,所以,有點疑惑
2。它上面有寫到 "若有意願調解向被告求償,可由家人陪同出庭"
如果,我有意想調解,那麼,該跟他求償多少算合理範圍?
3。若我不想調解,接下來的路是......
4。有哪個地方是要注意的嗎?
據當時做筆錄的警察說
他是累犯,去年才放出來的
真是覺得,怎麼這麼不要臉
我們公司同事,有看到他的都覺得
他應該有病...
若他真的有,那不就會被來逃避刑罰
總不能因為有病,社會上受害的人就活該
((有點離題~~~))
自從發生那件事後,一整個月都睡不好
半夜都會醒來...
總覺得很噁心,也覺得很丟臉
心理上算是有造成一些陰影
而且,每次筆錄時又要回想
覺得很討厭想要趕快結束這件事
但是,又不想讓他逃過刑責
若我不調解,他會被關嗎?
感覺,真是無止境的麻煩...
先謝謝回答的人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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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2.72.199
1F:推 ikehunting:1.不需要 你是證人不是被告 04/12 14:53
2F:→ ikehunting:2.看你高興 因為對方不一定賠得出來 也不一定想陪 04/12 14:53
3F:推 frankmen123:他是現行犯 第一次開庭應該是簡易庭吧 04/12 14:54
4F:→ ikehunting:3.想求償請另提民事訴訟 不想求償以後就出庭作證 04/12 14:54
5F:→ ikehunting:記得領證人日旅費 04/12 14:54
6F:→ ikehunting:累犯的話 行情是不太會讓他易科罰金的 04/12 1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