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eoda (力歐達)
看板LAW
標題[請益] 緊急 車禍刑事案件
時間Wed Apr 8 10:41:21 2009
頭一次遇到這種事情不知道該怎麼處理請各位大大幫幫忙
事情內/容 :
事發於8/10號於北宜公路發生車禍(機車)
有移動現場
但是我有被開一張闖越雙黃線 因為為頭一次遇到這種事
整個人都慌了所以闖越雙黃線是由對方跟警察陳述
我當時只覺得在雙黃線處相撞也沒注意 就同意了
而後來 也與對方和解了 因為當時我還有載一個乘客
想說先解決一邊的事情比較好處理
結果現在乘客竟然告我過失傷害 也已經判決
而我在事發之後的期間都有去探望 表示關心
醫療費也承諾要給 有要求和解
對方都只肯於雲林和解 但是我們雙方明明就都在台北念書阿
事情拖到現在 我被判拘役一個月 還是想以和解解決
畢竟只是車禍案件
請問各位大大 有什麼解決方案 ?! 我是大學生這個完全不懂 ><
還有被判決一個月算輕還重以後會不會有什麼方面的影響阿 !!
而刑事方面輸了以後 民事方面會不會就被咬死 ?!
感謝各位大大了 !! 我真的急需協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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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8.235.22
1F:→ Beijingman:誰叫你要越雙黃線?被告很合理 若換作是你被撞咧? 04/08 2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