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p967 (Fred.com)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契約有效與否
時間Mon Apr 6 14:31:46 2009
甲跟乙談妥房屋買賣,甲付10萬元訂金,並由乙開立發票
隔天有某丙以高於甲100萬的價金與乙簽約.
請問
乙丙契約有效嘛?
甲可以有很種權力主張 ?
這是研究所考試的法律常識考題 ...不是作業
請大家給我一點方向 !!
另外 有哪些契約行為只需要口頭承諾即生效?
這是否就是 不要式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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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 請遵守約伯記38章 11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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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1.68.84
1F:推 Eventis:二重買賣有效,預防或救濟事前為預備登記,事後債務不履行. 04/06 14:39
2F:→ cop967:可否解釋是在詳細一點.. 04/06 14:40
3F:→ cop967:保險是要式契約嘛 ? 04/06 14:51
4F:→ Eventis: ^^告 04/06 15:21
5F:→ Eventis:另,保險法43條參照. 04/06 15:31
6F:推 Yenfu35:推薦這個簽名檔。 04/06 20:18
7F:→ cop967:推薦樓上的推文! 04/08 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