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yukang (123)
看板LAW
標題[問題] 罰單異議問題(已申訴)
時間Fri Feb 27 23:00:41 2009
今年春節年初二,於高速公路后里-豐原路段,因前路段大塞車.
且於廣播聽到路肩開放時段為 7 -19時(后里-豐原路段原本即有開放
時段為 17-19時),
故於14:30分左右行駛路肩欲下交流道避免塞車,
(此路段原本就只能下交流道),但被員警攔下開單,說明並無開放此路肩
但個人認為廣播語意不清,只說明原開放路肩路段照常開放,且另外開放
國1內壢至中壢雙向,國3大溪至龍潭南下兩處可於7-19時行駛,
請問此種情形是否可以以說明不清楚造成駕駛人誤以為可於7-19時行駛
原先即有開放路肩之路段呢?
因為小弟就是以為是這樣才會走那一段的路肩的,我是住在附近的人.
請各位大大幫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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