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oldemort (一葉飄然煙雨中)
看板LA
標題Re: [問題] 關於報州稅的問題
時間Sat Mar 27 16:58:57 2010
※ 引述《mk2 (帥氣美國會計師)》之銘言:
: 我知道留學生報稅是從不注意detail的.
: 不過for your own sake,留學生將來有打算要用opt工作的,或是要辦H-1
: 的,在加州要file 540 不是540NR.因為加州有居住九個月test的規定
: 540NR有兩個要件:
: 1.每年停留加州在九個月以下.
: 2.一畢業就離開加州
: 假設你都達不到.你不能使用540NR
: 因為這種小東西小規定被盯上.不值得.
這跟在政府網站上看到的資訊不一樣?
根據這網站上的資料,持F-1 visa可以不適用substantial presence test,所以都可以以
非居民的身分申報?
http://www.irs.gov/businesses/small/international/article/0,,id=96352,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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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5.50.190.107
1F:推 mk2:厲害,拿聯邦稅的法律來報州稅.科科... 03/28 0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