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uoimin (kuoimin)
看板LA
標題Re: [道歉] 在此跟angiebaby小姐說聲對不起
時間Sat Oct 17 16:36:14 2009
這讓我想起之前賣足球票的經驗...
對方有朋友來訪 想一起去看USC足球賽
我們價錢和面交的時間、地點都講好了
即使之後有人寫信詢問 我都說票已經賣掉了
怎知對方在比賽當天中午傳簡訊說朋友不來 不買票了
我回傳簡訊跟他說我答應他在先 因此推辭掉其他買家
覺得他還是應該履約付錢
幾分鐘後我接到他朋友的來電
告訴我口頭承諾沒有法律效益
賣東西本來就該預期賣不出去
離開賽還有幾個小時 試試看也許還賣得出去
我聽了差點沒昏倒...
對我來說
我跟對方的約定是一回事
對方和他朋友的約定是另一回事
事情發生大家都不想
可我不了解為什麼我要承擔對方朋友失約的後果
結果我當天下午拼命到處問人
最後還是沒找到買家...
其實事情已經過去了
絕對沒有想要再引起無謂的爭執
只是看到原po的文章忽然感觸很多
只能感嘆這年頭好人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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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6.168.137.109
1F:推 chucheng:深有同感,當好人不易啊 10/17 16:46
2F:推 eshai:我有興趣知道這個人的ID耶! 人情上來講很過分啊! 10/17 23:52
3F:推 JackYiin:就我所知,只要價錢時間地點等細節,在雙方都很明白的 10/18 02:48
4F:→ JackYiin:認知之下,你說要賣他說要買,當下契約(contract)就成立 10/18 02:49
5F:→ JackYiin:並沒有規定說契約必須是書面的形式 10/18 02:49
6F:推 bimmers0:不管買方賣方.有變動.電話拿起來就打一下.有醬難嗎?! 10/18 04:23
7F:→ bimmers0:雖然有時會有很多因素而「不好意思」但不說沒人會知道. 10/18 04:24
8F:→ bimmers0:有時.內心戲不用演太多.直接了當說比扭扭捏捏猜.實際些. 10/18 04:25
9F:→ bimmers0:凡事有好處必有壞處.有利益必有風險.公平與信用是理想. 10/18 04:28
10F:→ bimmers0:訂購→不想要了→吞下來.約賣→因故沒貨了→買來賣. 10/18 04:33
11F:→ bimmers0:本人板上買賣會醬幹.XD.不想醬.就多即時溝通.降低不便. 10/18 04:37
12F:→ bimmers0:這年頭好人算不算好人?其實很主觀.所以.專業就好。。。 10/18 04:40
13F:→ bimmers0:買賣雙方都專業點.共勉豬。。。 10/18 04:41
14F:推 angiebaby:所以我說這年頭很多人不認識信用兩個字~唉 10/18 1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