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p33 (hp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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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朴施厚案報案人欲索巨額補償
時間Sat Mar 2 19:55:24 2013
朴施厚案報案人欲索巨額補償
新浪娛樂訊
韓國首爾西部警署相關負責人3月2日透露,他們已經得到朴施厚[微博]強姦案的報案人A某在事發後與其他人的通信內容,正在對相關資料進行分析。
據悉,這份資料由朴施厚的辯護人向 法院申請許可證後從相關IT公司取得 併移交給警方,主要內容是報案人A某 事發後與事發當天一起喝酒的朴施厚 後輩演員金某與另一名好友B某的聊天 紀錄。
據警方工作人員透露,已入手的聊天記錄顯示,A某事發後與金某的聊天內容和平常的聊天沒有任何不同,而和B某的聊天內容則是商議向朴施厚索要數億韓元補償費,以及接受警方調查時該注意那些方面等內容。
案發當天在現場與朴施厚和A某一起喝 酒,並一起返回朴家的金某曾表示,A某在第二天回家後仍像往常一樣 給自己發來了平安到家的短信,根本 就沒有提及強姦一事,而這次警方入手的資料也證實了金某的這一主張。
不過,警方負責人表示,聊天內容只 是眾多證據中的一個,所以現在只能 作為參考資料,而詳細的聊天內容現 在還不能公之於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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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網址:
http://ppt.cc/qag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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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之前朴施厚一直拖到3/1才應訊很有可能就是在等這個聊天記錄?!
現在這個案件真的是每天反轉又反轉的,都快比韓劇精彩了="=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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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06.64.134.20
1F:推 encorej77107:如果是跟金的簡訊 應該早就有 至於如果是跟B的簡訊 03/02 19:59
2F:→ encorej77107:B跟朴 根本不知道這件事 03/02 20:00
3F:→ encorej77107:金 03/02 20:00
4F:→ hp33:朴的確不會知道AB的聊天記錄 不過在他向法院申請時 大概就是 03/02 20:18
5F:→ hp33:看看能否從記錄裡找出對自己有利的證據 03/02 20:19
6F:推 shannyliu:滿驚訝電信公司會有聊天記錄@@ 03/02 21:30
7F:推 Eileen912:訝異+1 所以這真的是楚門的世界 我們平常用手機聊天其實 03/02 23:18
8F:→ Eileen912:都被監控了.......... 03/02 23:18
9F:推 saniblue:就算是大概也只是韓國的電信公司,但確定是真新聞嗎? 03/02 23:28
11F:→ pommpomm:不用懷疑,網路上沒有東西是絕對保密的,全世界都一樣 03/03 00:03
12F:→ rachel1216:韓國電視新聞都爆出來了...不用懷疑 03/03 00:15
13F:推 firstname:聽說line也會耶 如果是簡訊"內容"應該不太可能知道吧 03/03 00:27
14F:→ firstname:但是像line或MSN那種 感覺上就一定會有紀錄吧 以前還聽 03/03 00:28
15F:→ firstname:說電話也都會監聽錄音 不過這資料量太龐大 應該是會定期 03/03 00:28
16F:→ firstname:銷毀或是只監聽一些重要的政商吧@@ 03/03 00:29
17F:推 claire0212jp:天啊 KAKAO TALK我有在用耶 太可怕了 03/03 02:01
18F:推 ereirred:跟hp33大想的一樣 ! 03/03 02:10
19F:推 shannyliu:好恐怖...... 03/03 03:08
20F:推 Lesqueer:簡訊中友人建議她索取高額和解金,並說:「若不能大撈一 03/03 07:35
21F:→ Lesqueer:筆,就讓朴施厚永不得翻身。」-->這樣友人有教唆罪嫌嗎? 03/03 07:35
22F:→ Lesqueer:這友人是怎樣?朴跟他無冤無仇,為了$要讓一個人不得翻身? 03/03 07:40
23F:→ Lesqueer:這齣是件可以拍韓劇啦XD 03/03 07:41
24F:推 saniblue:所以說朴的律師是在等調閱紀錄出爐,大家誤會他了 03/03 08:31
25F:推 ts8832182000:總算有新證據了 靜待結果 希望大家不要又先定罪了QQ 03/03 08:58
26F:→ ts8832182000:話說A跟B大概誤以為訊息從手機裡刪除後就等於消失? 03/03 09:00
27F:→ tsgd:但這跟是否確實遭到性侵應該是兩回事 如果確實只是遭到設局 03/03 10:15
28F:→ tsgd:那朴可以全身而退 還他清白;但如果確實屬實 那和解金的多寡 03/03 10:16
29F:→ tsgd:怎會是重點 朋友吃虧了 身為好友同仇敵愾的報復心理會沒有嗎? 03/03 10:19
30F:推 encorej77107:和解金的多寡當然是重點 事情都發生了 告死他頂多爽 03/03 10:27
31F:→ encorej77107:一下 拿到高額的賠償金 可以爽很久 03/03 10:28
32F:→ encorej77107:我相信李宗瑞的案子 如果能和解 他現在應該是無罪的 03/03 10:29
33F:推 yougottt:看到其他報導寫: A某說過"為了讓警方在調查中覺得我是 03/03 10:40
34F:→ yougottt:最大的受害者 一定要「好好展示我的演技」"感覺這A女的確 03/03 10:41
35F:→ yougottt:不單純呀~ 03/03 10:41
36F:→ tsgd:就要看後來朴跟A女要怎麼證明了是對方有虧了 03/03 13:00
37F:推 ssore:tsgd的說法好像是友人對警方的說法,意思是既然都被睡了要不 03/03 14:28
38F:→ ssore:拿一堆錢要不讓他不能翻身,這讓我想到文化那一次耶!發生時半 03/03 14:30
39F:→ ssore:推半就,第2天後悔了就告男方,因為如果預謀不會事後才討論吧 03/03 14:32
40F:→ tsgd:如果不是預謀 那女方的道德危機並不會很嚴重 因為事情發生之 03/03 17:59
41F:→ tsgd:後 不管是朴或者是女方 哪邊不是找支援求協助 這都有待釐清 03/03 18:02
42F:推 javabird:強奸在台灣是公訴罪,和解也沒用,頂多量型會從輕.感覺兩造 03/03 18:16
43F:→ javabird:都不簡單,現在爆出的訊息兩方都利,也都不利,這樣其實對被 03/03 18:18
44F:→ javabird:告是好的,因為要定罪一定要有強而有力的證據才行. 03/03 18:19
45F:推 nekomiao55:延遲應訊並不犯法 就是訴訟技巧而已 畢竟任誰都希望能 03/03 21:24
46F:→ nekomiao55:蒐集更多有利證據再上陣吧 就算會被認定是一夜情男女關 03/03 21:25
47F:→ nekomiao55:係複雜的男人斷了演藝路 也比被性侵定罪關入牢裡好 03/03 21:26
48F:→ nekomiao55:現在看來朴方律師是想等藥檢和調閱通訊結果出來再應訊 03/03 21:27
49F:→ nekomiao55:其實誰知道呢?誰能保證他如果早些出來 在眾所撻伐下 03/03 21:28
50F:→ nekomiao55:不會被羈押?或許也想有和解的空間?律師大概都算計好了 03/03 2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