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hohyesyes (花哈哈)
看板Korea
標題[提問] 一些簽證問題
時間Sat Sep 26 13:25:59 2009
請問板上各位
如果我剛從韓國待三個月回來(這三個月拿的是由韓國法人單位邀請函的C3簽證)
有事情必須去韓國(也是超過)30天,約50天吧
可以在請其他的韓國人朋友提供公證過的邀請函
再去申請一次C3嗎?
請問因為連續申請短期居留韓國而被拒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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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40.44.89
1F:→ suzhou:有幾個亂碼字稍微改一下(修文後可以把我的推文修掉) 09/26 13:28
2F:→ yeweisnine:不會。 09/26 13:30
3F:→ suzhou:我是不知道啦~ 韓國的領事不知是否會因連續邀請懷疑 09/26 13:36
4F:→ suzhou:如果是這樣,那種跨國戀情還未結婚的,可一直拿邀請函居留? 09/26 13:37
5F:→ suzhou:這部份可能要請經驗較豐富的y大提供一點解答了 09/26 13:38
6F:→ suzhou:我只知道有來學語言的連拿兩次C3,但用邀請的不知能否連拿 09/26 13:46
※ 編輯: ohohyesyes 來自: 123.240.44.89 (09/26 14:35)
7F:→ yeweisnine:如果兩次的邀請函來自不同單位或是個人,法理上是不會 09/26 14:39
8F:→ yeweisnine:被拒絕,除非有不良紀錄或是其他怪異行為,正當的拿正 09/26 14:40
9F:→ yeweisnine:當確實的資料去申請即可。 09/26 1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