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oucault (握不到的手)
看板KingofPop
標題[公告] 新增板規 與 勿湮滅證據
時間Mon Jun 27 22:35:47 2011
過去沒有特別針對「鬧板」行為訂板規,是因為覺得板規二
已經達到其功能。但近來發現板規二有其漏洞,當板友普遍
有衝突迴避性格(河蟹)時,往往因為缺乏公開檢舉,而導致
難以處罰,或處罰後造成受罰者爭論。故增訂板規十三,
鬧
板者一律永久水桶。
至於 ID: cisbpmtw 的推文,明顯是鬧板行為,又強詞奪理
。但因發生在新板規公布之前,故不以新板規罰;本公告刊
出後再犯,就依板規處理。
雖然cisbpmtw的違規推文已經被刪,但板主已經看過、也有
檢舉人(證人),所以仍照板規二給予兩週水桶。時間到請依
程序申請解水桶。(暫不以板規三處分,因難以確認。)
提醒各位板友,今後不要輕易刪除他人違規推文,應與板主
討論,否則板主無法備份證據,導致板務執行上的困擾。
未
來任意消滅他人違規證據者,視同共犯,與犯規者的處分相
同。(不確定該推文能不能刪的話,請詢問板主。)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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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8.164.109.6
※ 編輯: Foucault 來自: 68.164.109.6 (06/27 22:37)
※ 編輯: Foucault 來自: 68.164.109.6 (06/27 22:39)
1F:推 losesoul01:板主辛苦了 另推文已被刪 但我確定有看到"漂白"兩個字 06/27 22:41
2F:→ losesoul01:不知是否能適用板規3 若同時犯兩條板規 可累計處罰嗎 06/27 22:42
3F:推 losesoul01:該鬧版者的確直接說老大漂白 06/27 22:44
4F:→ Foucault:不好意思我沒看到那部份推文。如果MJJ有看到,就可累計 06/27 22:50
5F:→ Foucault:處罰。這部份就請MJJ說明了。 06/27 22:50
6F:推 MJJ:是的,同時違反版規二、三,水桶「至少」四週。 06/27 22:55
7F:推 losesoul01:雖然那幾行字根本是垃圾 但早知道證據會被誤刪我就應該 06/27 22:55
8F:→ losesoul01:忍住怒氣貼到檢舉文裡面的 囧 06/27 22:56
9F:→ MJJ:沒有想到會被刪掉,所以我也還沒備份@_@ 下次動作會快點。 06/27 22:56
那就是根據兩位公開證人水桶四週了。
※ 編輯: Foucault 來自: 68.164.109.6 (06/27 22:59)
10F:推 Sevorlaga: 【抱歉 我剛剛刪推文 這次不算吧 (緊張貌)】 06/27 23:51
這次不算。除非是緊急狀況,否則通常都是規定公布後才生肖、盡量不追溯既往。
※ 編輯: Foucault 來自: 68.164.109.6 (06/28 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