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eal (★ 悼念 MJ ★)
看板KingofPop
標題Re: [情報] 張曼娟老師的回應
時間Tue Jul 14 04:21:31 2009
※ 引述《yixxxx (Why you had to go?)》之銘言:
: 一、老師說他的重點不是漂白、整形那些事,而是"不能接受自己"
很打太極的官腔回法 "重點不是那些事 而是不能接受自己"
但是"不能接受自己"這論點已是錯的
再拿那些其他事來佐證 更是錯到底
: 二、他尊敬這位藝人,覺得他很了不起,沒有嘲笑他的意思
揭人蒼疤已經不是什麼尊敬的事了
何況是拿錯誤訊息揭 請問"尊敬"一詞是這樣用的嗎?
一個作家對文字的敏感度 有這麼低?
: 三、他沒有要評論MJ這個人如何,他只是在抒發自己的感想
她是公眾人物 還是作家 擁有一定的讀者
一字一句 能不斟酌嗎? 公眾人物的影響力是很大的
請不要拿"抒發自己感想" 做為言論免責的令箭
: 四、那是一封寫給特定對象的信件,不是公開評論藝人
刊出來 就是公開
今天我如果寫一篇文章 跟我朋友講xxx是壞人
po在我私人blog 卻未加密 都已經有公開毀謗之嫌了
何況是新聞網站? 張小姐的文字遊戲也太不高明了點乎?
辛苦yi版友了 不過這些大家對張小姐的反應
似乎也該讓她知道 公眾人物 不是隨隨便便就可以言論免責的
忘了哪邊看過一句話
錯不可恥 死不認錯才是最可恥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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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2.8.130
※ 編輯: Heal 來自: 220.132.8.130 (07/14 04:22)
1F:→ tsaijenny:有一個異想天開的想法 如果 我們組成MJFAN CLUB 07/14 04:24
2F:→ tsaijenny:可以用CLUB為首 告這些亂說話的教授名嘴 毀謗嗎? 07/14 04:26
3F:→ Heal:難吧 那都要是本人 或是本人授權的公司 07/14 04:26
4F:→ tsaijenny:如果可以 要求賠償金 一來讓這些妖言惑眾的言論都停止 07/14 04:28
5F:→ tsaijenny:要求償金 大家可以組團去加州悼念MJ 07/14 04:28
6F:→ Heal:要賠償金更不可能 07/14 04:28
7F:→ Heal:我們不是老大 也不是老大授權 (ex:經紀人/公司) 是不可能的 07/14 04:29
8F:→ tsaijenny:只是異想天開 不用當真討論 07/14 04:29
9F:→ Heal:^^" 只是回答而已啦 (拍拍 07/14 04:30
10F:推 tsaijenny:突然覺得無奈 這些名嘴有種去討論邱毅的假髮和自我認同 07/14 04:39
11F:→ tsaijenny:卻在MJ過世後 消費MJ 都不了解MJ還說的這樣頭頭是道 07/14 04:42
12F:推 ABBOBO:狂推上面哪一句 或是去討論李敖 的自我認同看看 07/14 04:43
13F:推 sv1723:我絕得他們只是想趕流行 殊不知自己的資訊是飛鴿傳輸= = 07/14 04:45
14F:推 olladni:這篇寫得不錯.. 忍不住上岸推一個...! 07/14 10:15
15F:推 revelries:推這篇 07/14 11:28
16F:推 flyliya:我快到jenny笑死了...好讚的舉例XDDDD 07/14 14:34
17F:推 Kirk:推 完全看出張的孬跟賤 07/14 1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