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imt (EMU100)
看板Kindaichi_Q
標題Re: 如果今天死者的行為被揭發出來
時間Mon Jul 4 15:05:31 2011
以我國刑法來評價這些行為 有些案件記不是很清楚先跳過~
※ 引述《haudai (低調)》之銘言:
: 如果今天死者的行為被社會揭發出來 先不管時效性
: CASE 1 歌劇院殺人事件 (1~2集)
: 動機:因對月島冬子惡作劇使其遭硫酸毀容而自殺。
: 犯罪:過失傷害(意外)
: 下場:只有良心的譴責 一輩子不安
過失傷害本身就是犯罪了 而且這種情形應該已經足以構成間接故意 不只是過失
是故意(重)傷害
: CASE 2 異人館村殺人事件 (2~3集)
: 動機:放火燒死牧師ㄧ家。
: 犯罪:殺人 縱火 制毒 販毒
: 下場:死刑
(一)
1.全體村民為殺人共同正犯 個別成立成立七個殺人罪既遂+一個殺人未遂
風祭救出詩織 對於詩織的部份可論殺人罪的中止未遂(刑27
其他村民沒燒死詩織詩為障礙未遂(刑25
2.全體村民為刑173放火罪的共同正犯
3.1&2為一行為侵害數法益(公共安全法益&生命法益) 故想像競合
4.(1)風祭犯五個殺人罪 一個殺人罪中止未遂 放火罪
從一重處斷 處死刑、無期徒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2)其他村民犯七個殺人罪 一個殺人罪障礙未遂 放火罪
從一重處斷 處死刑、無期徒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3)全體村民為毒品危害防治條例某罪共同正犯(罪名懶的翻 因為爭點明確~
和前面的放火殺人行為數罪併罰即可
: CASE 3 雪夜叉傳說殺人事件 (3~4集)
: 動機:為了要冒充大師 沒心情管小女孩見死不救
: 犯罪:偽造文書(冒充大師總是要簽名的嘛) 侵占
: 下場:被捕關一下而已
: PS:如果當初有救小女孩的媽媽 還是能冒充 還是能爽爽過XD
(一)那些記者沒有保證人地位 不夠成不作為殺人
(二)大師已死 失去對財產的持有 個人財產法益所保護權利主體不存在 因此不夠成侵占
(三)簽名=/=文書 要看具體狀況而定
: CASE 4 學園七不思議殺人事件(4~5集)
: 倒楣:真倒楣
的場犯過失致死無疑義
: CASE 5 秘寶島殺人事件(5~6集)
: 動機:起爭執時誤殺佐伯
: 犯罪:誤殺
: 下場:被捕(?)
那三個人分別論過失致死
: CASE 6 悲戀湖殺人事件
: 動機:保護全救生艇的人(其他人倒楣)
: 犯罪:緊急避難
: 下場:無罪 但還是會有良心的譴責
: CASE 7 異人館旅館殺人事件(8~9集)
: 動機:販毒與交易起爭執殺紅鬍子聖誕老人(並威脅不破)
: 犯罪:販毒 殺人
: 下場:死刑
: PS:不破關你屁事
虹川和萬代犯殺人(不過他們怎麼分工的不太清楚~
: CASE 8 絞首之學園殺人事件(9~10集)
: 動機:欺負深町充 玩吊人遊戲 誤殺其
: 犯罪:誤殺
: 下場:少年法庭
: CASE 9 飛驒機關宅邸殺人事件(11~12集)
: 倒楣:認錯了媽
: CASE 10 金田一少年的殺人(12~14集)
: 動機:揭發不法事情(大家都很衰)
: 倒楣:誰叫五柳要拿你當暗號
: CASE 11 塔羅山莊殺人事件(14~15集)
: 動機:綁架殺人
: 犯罪:綁架殺人
: 下場:死刑
(一)犯兩個擄人勒贖既遂
(二)犯一個殺人罪既遂
(三)數罪併罰 死刑 無期徒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
347的加重結果犯立法很搞笑 擄人勒贖+過失致死罪輕本刑>擄人勒贖+故意殺人 @@
數罪併罰的結果
: CASE 12 蠟人形城殺人事件(16~17集)
: 動機:天才犯罪家和其女友一起犯下濤天三億圓搶銀行案,最後背叛
: 犯罪:強盜 殺人
: 下場:死刑
那個三億元案 比較像是竊盜(根據林東茂/黃榮堅對320 325 328的區分標準都是竊盜)
殺人部份沒有問題
: CASE 13 怪盜紳士的殺人(17~18集)
: 動機:蒲生與女醫生藥物控制河泉成為影子畫家,最後殺死他
: 犯罪:監禁 殺人 冒名頂替
: 下場:死刑 身敗名劣
浦生犯私行拘禁 女醫生重傷害(把和泉弄成半死不活者
: CASE 14 墓場島殺人事件(19~20集)
: 動機:因為一群愛號軍事戰爭遊戲的人因為某位成員不小心而燒毀村子,
: 犯罪:縱火 誤殺(只有那位成員)
: 下場:那位成員被關 其他沒事被罵而已
燒的是森林 根據罪刑法定不構成公共危險罪
不過可能構成過失致死
: CASE 15 魔術列車殺人事件(20~21集)
: 動機:近宮玲子被四位學生逼迫並導致意外盜走魔術的點子(左近士換釘子)
: 犯罪:殺人or意外(看證據)
: 下場:殺人的話死刑 意外的話集體被鐵槌燒死(都會死)
: CASE 16 黑死蝶殺人事件(22~23集)
: 動機:斑目盜走須賀實的研究,逼實走上絕路
: 犯罪:詐欺
: 下場:重罰三萬 還是很有錢 但沒有美麗的老婆
不夠成詐欺 差太遠了
不過這種情況可能有智慧財產權法的問題 這方面沒有研究 請強者補充
: CASE 17 佛蘭西銀幣殺人事件(23~25集)
: 動機:犬飼威脅君澤老師
: 犯罪:無
: 下場:照舊
: PS:六條超衰
: CASE 18 魔神遺跡殺人事件(25~26集)
: 動機:偷挖遺蹟 移蹟剛好在宗向教授巡視時坍方
: 犯罪:偷
: 下場:沒事
: CASE 19 速水鈴香誘拐殺人事件(26~27集)
: 動機:安岡保之強暴
: 犯罪:強暴
: 下場:被關
強制性交
: CASE 20 魔犬森林殺人事件(NEW 1集)
: 動機:四位醫學生的醫療疏失
: 犯罪:業務過失致死罪
: 下場:被捕
: CASE 21 銀幕之殺人鬼(NEW 2集)
: 動機:因為想要更好的拍攝境頭而拿掉墊子
: 犯罪:意外
: 下場:輿論壓力
過失致死
: CASE 22 天草財寶傳說殺人事件(NEW 3~4集)
: 倒楣:誰叫你名子有月
: CASE 23 雪影村殺人事件(NEW 5集)
: 動機:欺騙多野春菜,使其自殺
: 犯罪:無
: 下場:被罵 一輩子良心不安
不構成犯罪
: CASE 24 露西雅人偶殺人事件(NEW 6~7集)
: 倒楣:誰叫你要得罪大師
: CASE 25 怪奇馬戲團殺人事件(NEW8集)
: 動機:本來就是逃犯,重傷巨人
: 犯罪:本來的犯罪
: 下場:被捕 加重刑期
: CASE 26 金田一少年的敢死之行
: 動機:害老師
: 犯罪:堅禁
: 下場:被老師打死???
夠成殺人未遂罪
: CASE 27 吸血鬼傳說殺人事件
: 動機:殺一人救一人 XD
: 犯罪:.....
: 下場:輿論壓力
忘了
: CASE 28 歌劇院 第三度殺人事件
: 動機:引發輕井澤大火事件並害死霧生
: 犯罪:意外
: 下場:被捕
沒看
: 雪靈
: 動機:因為自己沒裝備 搶奪別人的裝備
: 犯罪:緊急避難(雖然很殘忍)
: 下場:只有壓力與良心的譴責
避難過當 不夠成緊急避難 只能減免罪責
: 血溜之間
: 動機:亂搞 讓人以為沒中 害人沒學校念
: 犯罪:偽造文書
: 下場:重考
打電話謊稱放棄正取 不夠成偽造文書
: -----
: 其實 雖然不是像隔壁棚 鼻屎般的動機 汪洋般的殺意
: 先不管那些純倒楣的
: 這裡雖然很多死者 拿他的罪到社會上來公評
: 都是罪不致死的
: 也有些死者 其實也沒殺過人
: 但是可能他的一個見死不救 偽造文書 卻改變別人的一生
: 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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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8.79.113
※ 編輯: zimt 來自: 118.168.79.113 (07/04 15:08)
※ 編輯: zimt 來自: 118.168.79.113 (07/04 15:15)
1F:推 gemboy:看來有專家來解答了XD 我在無聊說一下好了XDDD 07/04 16:48
2F:→ gemboy:CASE4,迪場殺人部份要分兩種 一個是最先發現內幕的女學生 07/04 16:49
3F:→ gemboy:事件 和金田一碰到的殺人 後者是殺人罪沒有問題 前者應該是 07/04 16:50
4F:→ gemboy:過失殺人 07/04 16:50
5F:→ gemboy:CASE 9:互換嬰兒刑法是不曉得罪名 民法一定有侵權行為 07/04 16:53
6F:→ gemboy:CASE 16:研究遭到嫖竊應該是跟著作權或智產權有關 07/04 16:55
7F:推 vhero:CASE.9互換嬰兒是刑法241略誘罪 07/04 16:58
8F:→ vhero:血溜之間星有冒用海峰名字既申請書放棄 偽造文書一定有 07/04 16:59
9F:→ vhero:(剛好昨天才看這篇XD) 07/04 16:59
10F:推 gemboy:CASE 24:大師嫖竊他人創意 這也跟著作權或智產權有關 07/04 17:00
11F:→ gemboy:CASE 27用別人的血換另一個人存活 因為情節描述的不明確 07/04 17:01
12F:→ vhero:CASE 16、24都是侵害著作權 著作權法91條有刑責的 07/04 17:01
13F:→ vhero:CASE14 放火燒毀前兩條以外之物(刑法175)or刑法173失火罪 07/04 17:03
14F:→ gemboy:所以這裡也不太曉得刑法示犯啥罪 不過民法有侵權行為 07/04 17:03
15F:→ vhero:過失致死當然也是該當 07/04 17:03
16F:→ vhero:CASE3 至少有侵佔無主物(刑法337) 07/04 17:04
17F:推 gemboy:以上就我上法學緒論的理解來說~.~ 07/04 17:05
18F:→ vhero:CASE 26 私行拘禁致死罪(302II) 07/04 17:08
19F:推 gemboy:說到雪夜叉事件 如果當初劇情設定那群記者跟冰室毫無關係 07/04 17:17
20F:→ gemboy:只是單純對他媽媽見死不救 這樣復仇給讀者感覺會如何? 07/04 17:18
21F:→ gemboy:因為見死不救不是犯罪 好比如有人快淹死卻裝做沒看到 07/04 17:20
22F:→ zimt:CASE26已經算殺人了 有至人於死的認知 且不違背本意 07/04 17:48
23F:→ zimt:強迫取血以求活命 這個問題在緊急避難的領域還蠻常被討論的 07/04 17:51
24F:→ zimt:兩說都有人採 07/04 17:52
25F:→ zimt:其實佛蘭西銀幣那一集很適合拿來討論間接正犯 07/04 17:55
26F:→ zimt:還有因果歷程錯誤 是最富刑法實例題價值的事件~XD 07/04 17:56
27F:推 vhero:同意樓上 確實很適合探討 或說我也覺得見死不救就被報復很.. 07/04 20:09
28F:→ vhero:沒有保證人地位 根本就沒救助義務 我看這級也覺得兇手太扯.. 07/04 20:11
29F:推 haudai:不論其他單純很衰的案子 雪夜叉裡面的死者到死都不知道 07/04 21:54
30F:→ haudai:為什麼被殺 因為他們當時見死不救 因為集中力都在冰室 07/04 21:55
31F:→ haudai:所以當時只會當那個小女孩很吵 完全不會記得這件事 07/04 21:56
32F:→ haudai:不過兇手因為母親的慘死 所以把怨念都給了那些人 07/04 21:57
33F:推 fiy7101:但是說老實話,如果換做是我的話,應該也會把所有的怨恨投 07/04 22:51
34F:→ fiy7101:入在那四個人身上,縱使自己心中也明白別人並沒有義務一定 07/04 22:52
35F:→ fiy7101:出手相救.... 07/04 22:52
36F:推 wnglon:想一想你重要的人在水裡求救...你自己一個人無法做到 07/05 00:27
37F:→ wnglon:需要其他人幫忙時...那些人有能力卻不肯幫忙 07/05 00:28
38F:→ wnglon:自己重要的人卻在自己眼前死了...感覺很OOXX吧 07/05 00:29
39F:→ wnglon:這種說不出的恨意也是作者高招的地方 07/05 00:29
40F:→ wnglon:特別是兇手當時年紀還小..價值觀還沒建立齊全 07/05 00:31
41F:→ wnglon:這種恨意在成長過程不斷擴大...那些死者後來也過得不差 07/05 00:32
42F:→ wnglon:我覺得這動機不會太扯 07/05 00:33
43F:→ wnglon:遇到這種事..那些不負責的人反而過的很好 07/05 00:33
44F:→ wnglon:會感覺這世界是不公平.. 07/05 00:34
45F:推 wnglon:會想親手給他們報應 07/05 00:36
46F:推 salvador1988:很多都是法律制裁不了所以才想親自手刃啊 07/05 0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