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ururuby (rururuby)
看板KhalilFong
標題[投票] 壹週刊年度娛樂大賞
時間Sat Jun 5 17:42:33 2010
(台灣) 壹週刊 十大明星選拔娛樂大賞
Q3 年度最受歡迎歌手獎 請投 方大同!!!
活動日期:99/06/03~99/07 /31(共8週)
活動辦法:活動期間除以壹週刊本刊投票表格支持你喜愛的明星藝人外,還可經由網路投下
關鍵性的一票,表達你對偶像的愛護,並將網頁轉寄給親朋好友,號召大家共同支持將你
熱愛的Super Star推上年度最受歡迎明星寶座!
明星票選結果公佈:99/08/12
評選標準:本刊回函投票佔70%+網路票選佔30%
投票方法 1: 網上投票http://tw.nextmedia.com/enttop/index
投票方法 2: 壹週刊表格
只要剪下壹週刊本刊內的投票表格(限正本,影印無效),並在每個欄位填上你支持的明
星編號,將表格貼於明信片上寄回:內湖148-801號信箱『壹週刊娛樂大賞』收,即有機
會獲得『週週抽好禮』及『最終回百萬大獎』等多項獎品,寄越多中獎機率越大。還不趕
快呼朋引伴投下你們強力的一票,支持你們喜愛的偶像站上“年度十大最受歡迎明星”寶
座,更有機會將各項好禮獎品帶回家!(詳情請見每期壹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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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7.130.135
※ 編輯: rururuby 來自: 219.77.130.135 (06/05 17:42)
1F:推 ruwing:是我瞎了眼嗎,我找不到大同的名字(崩潰) 06/05 17:57
2F:推 jellyya:第三題有..眼是不是看到第一題了? 06/05 18:13
3F:→ rururuby:是Q3 第三項投票 但要逐項投才能進到該頁 06/05 19:52
4F:推 cutedelphine:咦...Q1投完後,跳出視窗-你已完成今日的票選,請明天 06/05 20:30
5F:→ cutedelphine:明日再投...怎麼這樣..哇~我要去Q3啦...>///< 06/05 20:31
6F:→ rururuby:哎唷 怎麼會這樣... 下午還可以的 那大家明天再試吧! 06/05 21:03
7F:→ rururuby:投到了! 所以是每天特定時間內都可以投啊!! 06/06 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