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ururuby (rururuby)
看板KhalilFong
標題[新聞] 億哥方大同 嚷買不起房子
時間Thu Dec 10 08:12:17 2009
[自由時報]2009-12-10
FROM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dec/10/today-show10.htm
方大同昨天出席信用卡代言活動,唱片公司稱他今年大豐收,不但廣告破蛋,連同音樂製
作、演唱會等收入,共創造出1億2千萬產值,但方大同卻嚷著買不起房子,全家在香港還
只能暫靠租房子「寄人籬下」!
方大同耕耘有成,演唱會大成功後,廣告也跟著來,讓他破蛋連拍2支,每支300萬酬勞。
華納昨統計他今年收入破億,但方大同稱還是無殼鍋牛,香港房價太高,他還是買不起,
賺的錢都交給媽媽處理。
而他省吃儉用,買衣服是精打細算,超過萬元的牛仔褲,還想個老半天,但他看到13萬的
吉他,毫不手軟就下手,他解釋:「因為買吉他拿去做音樂,可以把錢賺回來,衣服穿了
就沒有。」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dec/10/images/33.jpg
■方大同以300萬代言信用卡,行情水漲船高(記者王文麟攝)
--
每日投一次 每次投方大同五票
12月20日截止!!!
http://www.hitoradio.com/activities/20091207singles/sub.php?LangType=chi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02.193.105
1F:→ xavier0802:產值...意思是沒有全入他荷包嗎Orz 12/10 11:15
2F:推 ruwing:謝魯比,照片有點囧,哈哈哈 12/10 14:11
3F:推 xshizukux:超過萬元的牛仔褲本來就應該考慮清楚!ˋ口ˊ 12/11 01:06
4F:推 stevenharry:有道理 買好吉他可以賺錢 衣服就不行了XD 12/11 01:08
5F:推 iloorange:香港太貴 那來台灣置產好了:D 12/11 12:53
6F:推 yukil98286:推樓上! 12/11 1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