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azsedcft (離開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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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NET律師:謝國樑稱沒強闖東岸商場 根本就
時間Wed Jul 10 22:43:04 2024
NET律師:謝國樑稱沒強闖東岸商場 根本就是說謊
2024/7/10 20:33(7/10 21:38 更新)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407100412.aspx
基隆東岸商場。(中央社檔案照片)
https://imgur.com/o5pEPTF
(中央社記者沈如峰基隆10日電)基隆市政府今年2月強制點交東岸商場資產,前營運廠
商NET
控告市長謝國樑等涉嫌強盜、毀損罪。NET委任律師陳義文今天展示遭破壞的門鎖零
件,指控謝國樑當時聲稱沒有下令強闖根本就是說謊。
基隆地方檢察署當時受理並經調查後,今天將證物發還給NET,並持續釐清案情偵辦。
NET隨後將這批物品放置在東岸商場1樓通道旁,上面張貼標示「強盜贓物暫置區」等文字
,引人側目。
陳義文下午在東岸商場指控,基隆市政府說當時他們沒有破門,謝國樑也說他沒有強盜,
但如今看到這些被破壞的門鎖,那請問這些證物是什麼?
他說,如果沒有謝國樑所謂的強盜行為,又何來這麼多盜贓物留存在現場的問題,謝國樑
號稱政治大學法律碩士刑法專業,
但卻在沒有任何法令、沒有任何法院裁判基礎之下,直
接帶領數十名警員破門而入,更重要的是,事發之後到現在,
謝國樑神隱背後,不敢承認
。
基隆市政府發言人呂謦煒回應,市政府當時依法執行公務,排除違法竊占商場的違法廠商
,沒有任何強盜行為可言。之前民事庭法官的判決,已認定東岸商場所有權由基隆市政府
擁有,自然無「強盜」之說。希望相關當事人尊重司法,不要做賊喊抓賊,進行政治炒作
。(編輯:林恕暉)1130710
https://imgur.com/9J31L9E
基隆市東岸商場委託營運案爭議延燒,基隆市政府與主富服裝公司(NET)都主張擁有商
場建物產權。(中央社製圖)
https://imgur.com/Z2TWOmk
(中央社製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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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abcm1042: 國樑該學學黃捷怎麼開門 不破壞就不算 07/10 23:08
2F:推 rex7788: 這張圖如果是真的那就是租約到期了,沒交接半夜破門是真 07/11 00:31
3F:→ rex7788: 的粗暴 07/11 00:31
4F:推 Doica2445: 還在吵破門+情勒…怎麼不說地院認證產權為市府的 07/11 00:38
5F:推 henry2131: 樓上講的就是後話啊,那時候法院認證是市府的了嗎?你 07/11 01:09
6F:→ henry2131: 要半夜開門,一分局局長不敢穿制服,市長不敢簽名還請 07/11 01:09
7F:→ henry2131: 假讓副市長代行,自己請假說要出國還可以出席行前會議 07/11 01:10
8F:→ henry2131: ,怎麼看都不正常吧 07/11 01:10
9F:噓 kosac: 產權在合約上就是市府的,net自己強盜還要打官司。還是我 07/11 02:40
10F:→ kosac: 強佔了40%的房子,40%都自願慢慢跟我打官司拿回來?40%的 07/11 02:40
11F:→ kosac: 論述真的丟臉 07/11 02:40
12F:推 li11223344: 破門就是蠢阿,找個鎖匠假裝助理偷偷摸進去不就好了 07/11 02:46
13F:推 waldo870: NET之前主張擁有商場建物產權,就是違法強盜基隆及市民 07/11 04:12
14F:→ waldo870: ,全國民眾的公共設施 07/11 04:12
15F:推 waldo870: 點交是市府跟大日的事,net又沒跟市府簽約,還這種主張 07/11 04:23
16F:→ waldo870: ,果然過去租霸的惡跡不怕市民嫌惡 07/11 04:23
17F:推 linbaba0943: 大日那件和強盜案是二件事,還偷換咧?是依什麼法? 07/11 07:25
18F:推 smena: 謝以為自己是基隆皇帝做什麼都有特別法,殊不知基隆這種鼻 07/11 07:25
19F:→ linbaba0943: 誰下令破門的,到現在沒人敢承認 07/11 07:25
20F:→ smena: 屎大的偏鄉連個親綠民企都鬥不過,純粹他個人廢物跟合不合 07/11 07:25
21F:→ smena: 法沒什麼關係,方法太多了他選對自己對同黨最不利的去做 07/11 07:25
22F:推 Davidking: 鼻屎大的偏鄉,你以為你是誰啊你 07/11 07:27
23F:→ yenyikoto: S在基隆版侮辱基隆是三小 07/11 07:32
24F:推 smena: 看看上面藍高層各種發言,他們不就把基隆當鼻屎大的偏鄉 07/11 07:39
25F:→ smena: 看看藍高層敢不敢說台北市是鼻屎大的偏鄉 07/11 07:40
26F:推 ccl663: 反正非民進黨,先罷免再說! 07/11 08:24
27F:推 abcm1042: 看看阿燦的下場 不趕快罷免就要被挖出來了 07/11 08:40
28F:→ SAKUHIRO: sm大今日也正常發揮,依舊不知所云的發言中 07/11 09:10
29F:→ CHOUHSIWEI: 帶個鎖匠偷開門也不會.... 07/11 09:13
30F:→ hurompton: 幸好我們前市長站對邊,不會像燦哥這樣焦頭爛額 07/11 09:14
31F:推 littleaoc: 難看 07/11 09:17
32F:推 Hamazura: 鄭文燦就是被KMT黨國法官檢調弄得 顆顆 07/11 09:52
33F:推 Hamazura: 鄭文燦看來要成為第二個阿扁了 QAQ 07/11 09:54
34F:推 abcm1042: 房客強佔房屋 然後被趕出來 然後再把自己買的家電放在 07/11 10:15
35F:→ abcm1042: 門口說是贓物 07/11 10:15
36F:→ abcm1042: 阿燦的法官 跟他是好朋友 07/11 10:16
37F:→ v3015: 方法這麼多,居然選擇對NET最有利的方式,果真是草包的確蠢 07/11 10:28
38F:推 henry2131: 如果破門這麼站的住腳,怎麼會只是協助廠商維持秩序呢 07/11 10:30
39F:→ henry2131: ?怎麼分局長不敢穿制服呢?怎麼市長還要請假,假裝出 07/11 10:31
40F:→ henry2131: 國然後在市府開行前會呢?怎麼公文會是市長請假副市長 07/11 10:31
41F:→ henry2131: 代行呢?10幾%笑40%的,都不知道哪來的勇氣~ 07/11 10:31
42F:噓 Palindrome: Net好了啦 越弄越難看 07/11 10:33
43F:→ v3015: 蠢就算了還沒擔當,這些警察跟公務員真可憐要幫一個廢物做事 07/11 10:37
44F:推 johnny9667: 半夜比較難看 07/11 11:04
45F:→ ksk0516: NET律師能力不足還一直出來叫XDXX 07/11 11:56
46F:→ Erechtheus: 房東租房客,但房客私自當起二房東再轉租出去,而且 07/11 12:03
47F:→ Erechtheus: 還打了一個超出原房東期限的合約。原房東合約到期了, 07/11 12:03
48F:→ Erechtheus: 找二房東點交,結果二房東一直神隱,最後演變成這樣。 07/11 12:03
49F:推 Franc1224: 演變成有人當強盜,笑死 07/11 12:09
50F:噓 mypstom: 厚臉皮不愛惜企業聲譽 可悲 07/11 12:10
51F:推 smena: 不要針對板友評論任何東西,這是網路發言的基本禮貌,你這 07/11 12:22
52F:→ smena: 樣發言只是發洩情緒但是公部門的公開版面沒有這種功能 07/11 12:22
53F:推 torosome: 就問微風近來半年了 有什麼改變? 07/11 12:37
54F:推 smena: 真的,rot理論上要投入相當的金額改建,但目前想不到有什 07/11 12:40
55F:→ smena: 麼項目有辦法大興土木 07/11 12:40
56F:→ v3015: 微風當初投標計畫書20年都差不多營收,本來就沒打算做大改變 07/11 12:54
57F:→ v3015: 只有謝草包在幻想會大改變營收會倍增的微風 07/11 12:58
58F:推 smena: 以net的市占只要充當稱職的打手對某些族群而言搞不好才是 07/11 13:11
59F:→ smena: 提升企業聲望 07/11 13:11
60F:推 RRADA: 微風的營收公布了嗎? 就算還沒,早晚也是要公布的 07/11 15:51
61F:→ CHOUHSIWEI: 就算微風真的要大興土木,也要等爭議落幕才能動吧 07/11 16:08
62F:→ SAKUHIRO: 是不是有ai在推文,為什麼每次都可以前言不對後語啊 07/11 17:06
63F:推 smena: 可能有,蠻高智能的 07/11 17:13
64F:推 diskck: 自己的土地簽約簽到上面有別人建物的那咖還在神隱 07/12 17:53
65F:→ labell: 謝國樑垃圾處理南送沒圖利之嫌 調查局不處理? 07/12 18:02
66F:→ v3015: 謝有三案被告在身,至於那個很愛造謠的吳董事長今天才敗訴 07/12 18:16
67F:→ bigwig: 謝市長的標案都把大家的稅金大放送 07/12 23:50
68F:→ bigwig: 還有帳號在護航,難道有分到嗎? 07/12 23:51
69F:→ banmi: 那晚警察到底誰派的?有沒有公文? 07/13 23:12
70F:→ ANCEE: 網路宣傳費下的足 別怕 07/15 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