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monjen (狂)
看板Kaohsiung
標題[公告] 水桶
時間Wed Dec 19 13:44:46 2018
原文標題:
□ [政治] 市議員破壞藝術裝置
https://webptt.com/m.aspx?n=bbs/Kaohsiung/M.1545196688.A.FAA.html
#1S6TIG-g (Kaohsiung)
文中提到:
這些人不是讓人耳熟能詳的市議員嗎?!
https://i.imgur.com/eEFgtIa.jpg
https://i.imgur.com/s3Up0lj.jpg
https://i.imgur.com/gdQ4CCi.jpg
上頭有許崑源、蔡鴻瑋、黃文益、郭建盟等議員外
竟然還有高雄市政府民政局局長張乃千
以及代理市長許立明
這些傢伙竟然如此破壞裝置藝術
不懂得尊重藝術創作
為高雄市民作出最壞的示範
還是他們認為在裝置藝術上簽名能夠表彰為政績?
政治文判定:
其中許崑源、蔡鴻瑋、黃文益、郭建盟、許立明、張乃千皆屬於政治人物
故依據政治文第一點判定為政治文。
判決:
經查其字數為274字,未滿300字,故處退文並10天水桶,政治文違規累計1次。
高雄板板主 simonj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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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Kaohsiung/M.1545198288.A.5B9.html
1F:→ hateself: 這也不行哦 12/19 13:47
基本上我是很樂見有人踢爆政治人物的一些濫權行為,但是政治文有字數限制,
所以有此判決。還希望大家發政治文的時候要充實文中的內容,感謝。
2F:推 pomp: 不能先提醒,給一個時間內改進嗎? 12/19 13:51
關於這點,我目前也在思考當中或許大家真的很不習慣去計算自己打了多少字,
但是目前卡在兩個問題,第一:由誰發現才算?第二:時間要多久?
關於第一點我目前的想法是有人點出字數不足這件事情便開始計算時間,
但是時間要多久之後過通融期?這點目前還沒有明確的想法。
如果大家有比較好的想法,歡迎底下討論。
3F:推 sanwan: 直接刪文不水桶? 12/19 14:14
判決有水桶10日。
4F:推 pomp: 那你還沒訂好就直接桶他... 12/19 14:15
規定已經制定好且公告一段時間了,只是考慮是否要增設有所謂的"通融期"。
5F:推 wennythepooh: 所以.....政治文要限300還是500字啊? 12/19 14:20
下限是500字,但是懲罰規定依情節不同分三個階段。
1~299字、300字~399字、400字~499字。
6F:推 sanwan: 我意思是刪文不要水桶,這樣打字打這麼辛苦就會計算字數 12/19 14:24
7F:→ sanwan: 不然被刪掉不見了,然後像剛剛那篇我覺得還不到水桶程度, 12/19 14:24
8F:→ sanwan: 供版主思考/參考 12/19 14:24
好的,十分感謝您的建議,原始水桶的意義是為了遏制過多的不良政治文,
或許可以朝向:下限字數減少、修正水桶天數的規定、增設通融期等方向考量。
目前我比較傾向增設通融期方向去思考。
9F:→ Jiapie: 一群政治人物在羊上面簽名算政治文? @@a 12/19 14:35
基本上我覺得這一篇是邊緣啦,如果他巧妙地發說:
我去文化中心的時候看到裝置藝術受到人為的破壞,
接著秀那些照片。最後給的評論是:希望大家別破壞裝置藝術。
或者是:希望大家抵制裝置藝術的破壞。
內容不同時涉及政治人物與其行為的評論,這樣政治文第一點就不適用,
我也不會把這篇當成政治文處理。
10F:推 et11117: 這不算吧 12/19 16:29
11F:噓 newking761: 幹,一言堂唷,陳述事實也桶? 12/19 17:48
如果他的敘述只到:
上頭有許崑源、蔡鴻瑋、黃文益、郭建盟等議員外
竟然還有高雄市政府民政局局長張乃千
以及代理市長許立明
那我會以陳述事實判定,而非是政治文。
但是後面是他的評論:
這些傢伙竟然如此破壞裝置藝術
不懂得尊重藝術創作
為高雄市民作出最壞的示範
還是他們認為在裝置藝術上簽名能夠表彰為政績?
因此符合政治文第一點規定"討論政治人物為主體"判定為政治文。
※ 編輯: simonjen (180.177.212.242), 12/19/2018 17:5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