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rry11006 (憲哥)
看板Kaohsiung
標題[公告] pflim 水桶
時間Thu Aug 6 06:50:59 2015
原文--
作者 pflim (pflim) 看板 Kaohsiung
標題 [問題] 鹽埕、南鼓山 有哪間餐廳可以撿菜尾嗎?
時間 Wed Aug 5 22:13:25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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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鹽埕、南鼓山 有哪間餐廳可以撿菜尾吃?
可以在那消費 順便吃客人的剩菜飯
知道的朋友不知可否推文或站內信告知呢?
我會多去這類珍惜食物的好店消費~
PS1:依版規: 1-5 禁止未經同意公布其他使用者資料、侵犯使用者個人隱私
或公佈與他人間之水球及信件內容等,違者退文並水桶。
若有推文侵犯隱私者,為排除我的隱私權遭到侵害
會優先刪除涉及隱私的推文
PS2:網路費已直接算進房租金中,勿以此大作文章
否則可能不惜違規刪除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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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版規
6-1 禁止惡意鬧版,挑釁或引起爭端之內容,人身攻擊等,
或將無關高雄板之事務帶入高雄板,過分影射、直接攻擊他板/他人。
或對看板秩序造成威脅,影響其他使用者權利及閱讀品質。
違者依情節輕重,判處
警告、水桶、退文。
6-3 禁止未經推文者同意,刪除他人推文行為,違者
警告。
7-1 水桶罰責累進 7天→30天→60天→3650天
連續犯規四次,判處水桶3650天。
(2013/09/13以前不計累犯)
7-2 警告兩次直接以
水桶論處。
一年內有過水桶之記錄者,若再度發生判處警告,以連續犯論處。
53864 M 2 8/05 gggping □ [公告] pflim 警告
※判決
經查該使用者確實有刪除推文情形,且原文明知違規卻明知故犯。
視同鬧版,原已有警告記錄乙次,累計兩次警告判處水桶,
並同時違反版規6-1,合併執行水桶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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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5.92.253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Kaohsiung/M.1438815065.A.1B7.html
1F:推 j2059731702 : 喔喔喔處理了 08/06 06:52
2F:推 scent15 : 30天可以好好撿了 08/06 07:41
3F:推 siekensou000: 餿水桶的概念!! 08/06 09:08
4F:→ kokobom : 菜尾哥 可以心無旁鶩的去撿菜尾了 08/06 10:01
5F:推 blast1 : 有水桶可以慢慢裝著吃了www 08/06 10:40
6F:→ amy58640 : 快去撿吧~ 08/06 11:22
7F:推 roshe8780 : UCCU 08/06 11:32
9F:推 piapiachou : 樓上,不能公佈信啦!=_______= 08/06 12:43
10F:→ piapiachou : 好像不是信,誤會,sorry! 08/06 12:44
11F:→ piapiachou : 結果真的是信=_______= 08/06 13:01
12F:→ kokobom : 219.85.227.13 最好不要是固定式IP 不然你就知道 08/06 14:34
13F:→ kokobom : 你會後悔你 敢寄這種信出來.... 08/06 14:35
14F:→ kokobom : 去警局備案 08/06 14:45
15F:→ dsfrf : 別鬧啦...備案是啥能吃嗎? 私信這種頂多告民事 08/06 18:16
16F:推 QNI : 餿水桶的概念XDDDDDD 08/06 18:18
17F:推 arl : 朝聖推 08/07 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