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sradio (嵐)
看板KUAS
標題[問題] 通識學分問題
時間Sun Jan 18 00:20:05 2009
剛剛聽朋友說應外系系辦發了一個新公文
內容大概是這樣:
同學只能修人文藝術類的通識課程2學分,
其餘的6學分,一定要修非人文藝術類的通識課
程。亦即6學分一定要修社會管理類、自然科學類的通識課程。
那如果之前一年級的時候已經修了四學分的人文藝術類的通識,
就等於白修了兩學分嗎@@
另外請問生命價值與衝突-世界名著導讀這個通識是屬於哪一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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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69.120.169
1F:推 knight18:會規定學年度吧 01/18 00:22
2F:→ assradio:上面的規定是95 96學年度,就是現在二三年級的適用 01/18 00:26
3F:推 pig780829:二通的四技生可以選嗎= =? 01/19 1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