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camprandy (哈姆小宏到此一遊)
看板KUAS
標題Re: [問題] 學生會會費通知?
時間Fri Sep 7 22:45:00 2007
※ 引述《herofish ( )》之銘言:
: ※ 引述《chaselien (蔡斯)》之銘言:
: : 我剛剛收到此信,
: : 但請問這是一定要繳的嗎? 若不繳的下場是?
: : (聽說很多學長都沒繳= =....但只是聽說)
: : tks!
: 那我來說個夢境好了
: 這是跟我一起作夢的人夢到的
: 學生會費的確在跑章程會缺章
: 但是,這個章缺你還是能過完註冊流程(因為在學校過得好好的阿~)
: 因為是非必要的款項,詳細的內容,我相信校園論壇和八卦版之前吵的系會費的討論串
: 都有人提出正確相關的文獻了
我來騙P幣的~
去把那篇文章翻出來~我覺得 還是該給新生知道~
自己有那些權利 要不要放棄這些權利 應該也
是給新生自己做決定 此外 我也知道在去年吵的沸沸騰騰後
今年似乎又有新的解決方案??
各位有興趣 可以去翻去年此時的舊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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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轉載 應大校園論壇 作者Hu^^I 2006/9
我們該不該繳會費
每年,新生註冊時,總是會有新生和新生家長詢問及抱怨:
「錢不是繳了嗎?為什還要繳這一筆錢?
」何謂這一筆錢呢?相信很多人都猜到了,沒錯就是學生會費及系會費。
依據”大學法”第三十三條所言
大學應輔導學生成立由全校學生選舉產生之學生會及其他相關自治組織,
以增進學生在校學習效果及自治能力。
這就是學生自治組職成立之法源依據,
根據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學生自治會組織章程(以下簡稱自治章程)(92.11.26通過)
第五條表示” 本會由學生會、學生議會及評議協調委
員會三機關組成。”再看看學生會的組織架構,除了幹部群外,
下有六大類社團,分別為康樂性、學術性、體育性、服務性、聯誼性、學會。
這六大類社團除學會外,其餘全部採自由參加模式。
我們再看看大學法第三十三條內文
學生出席校務會議之代表比例不得少於會議成員總額十分之一。
大學應輔導學生成立由全校學生選舉產生之學生會及其他相關自治組織,
以增進學生在校學習效果及自治能力。
“學生為前項學生會當然會員,學生會得向會員收取會費;
學校應依學生會請求代收會費。”
但對法律這東西,是可以解釋的,在大學法中第三十三條中規定”
學生會「得」向會員收取會費” 而不是”學生會「應」向會員收取會費”
換言之”學生會不是一定要向會員收取會費,
因此會員也不一定要繳交會費給學生會”
可是同樣也是三十三條的規定中也指出,”學生會得向會員收取會費;
學校應依學生會請求代收會費”,意思是說只要學生會向學校提出建議,
讓學生會費隨註冊費徵收,校方便不能拒絕
,但是,會員仍可於事後向學生會請求退費。
此外,對於拒繳學生會費的學生,學生會可以不讓會員行使權利,
但不能剝奪學生註冊的權利! 再根據自治章程表示,
在第七章第三十六條表示,其經費來源有六,其中第一項為會員所繳交的會費,
第三章第九條第四項指出,繳納會費為會原應盡的責任,但其未說明其它相
關徵收法條,但程如上面所說,不繳就不能註冊,跟本就違法。
此外,我們在爭對系會及系會會來說,由上述章程可知,
系會為其下組織之一,階級為學生會之下,
再看看系會章程,以各系會組織章程來說,只要我們屬於該系,便為此系會成
員,這也就是說,我們除了是學生會會員外,更是其下述組織系會的成員,
等等,我們剛剛不是說,系會為學生會下的一員,
也就是說系會組織的章呈一但抵觸學生會組織章程或自治章程皆可示為無效,
看看自治章程中第三章第八條指出,會員有參與有參與本會所舉
辦之各項活動及社團之權利。亦即我可以選擇不加入系會,我不繳系會費。
關於退費,由於大學法第三十三條增修的條文,是在94年12月公佈實施,
也就是說94學年度前入學的人,可以請求退還被強迫繳交的會費,
靜宜大學在93年發生的學生要求退還系會費一案,
經訴訟判決後,靜宜大學觀光系會敗訴,關於此一案件,有興趣的同學可以
去看看。
總而言之,我們應該要繳交學生會費(94年12月以後),
但不用繳交系會費,但繳交的學生會費及系會費是可以要求退還,
此外,我也希望盡快成立評議協調委員會來對學生自治組
織進行監督,有行政(學生會),立法(議會),卻沒司法(評議會),
我們繳了錢,盡了義務,權利卻別人在享,說的過去嗎???
Ps.版權所有 轉貼不究 多多發文 功得無量
Ps2認同的話 請大家回文 讓它在第一篇 並請指教出文章不好處 也請大家一起收集資料
Ps3別說很辛苦那你來做做看,不好意思就是玩這些長大的,我是刮好鬍子才刮別人的
參考資料
http://host.cc.ntu.edu.tw/sec/All_Law/1/1-01.html 大學法
http://blog.sina.com.tw/11224/article.php?pbgid=11224&entryid=56193 公共事務
yayaya (推薦,一定要看)
http://enews.ccu.edu.tw/modules/news/print.php?storyid=872 學生會費繳交率低
會長:先改善會內運作
法學資料 台中地方法院,民事93年小上字第5號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1305092411964
高應大課外活動組,學生會,學生議會,各系系會章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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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帶一題 很多訊息不是"空穴來風"
我知道學生會的帳很透明 但其他的...
尤其是系會費部份 收入屬"額外經費收支"在無人監督(或監督不嚴)
真的很糟 大家的抱怨 不是沒有原因的
其實去年戰的還蠻熱鬧的~
有很多條文跟內幕及教育部信函
但這都不是重點~重點是
等一年後又會有很多人了解
什麼都可以是假的 被當掉重修才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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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1.201.209
1F:推 AYUREADY7:繳了就等於贊助系學會的慶功宴... 09/07 22:45
※ 編輯: scamprandy 來自: 220.141.201.209 (09/07 22:56)
2F:推 drugman:為什麼繳了就是贊助慶功宴??? 09/07 22:57
3F:推 kaia0218:一樓的..不是每個社團都會這樣..不要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09/07 23:07
4F:→ kaia0218:如果對帳務部份有疑問可以向自己系學會查帳務的... 09/07 23:09
5F:→ kaia0218:像你這種發言方式只會讓人誤會系學會的 09/07 23:11
6F:推 drugman:原PO最後一段話.....有什麼意思嗎?? 09/07 23:34
7F:推 w012917:這不是查不察的問題 本來就該主動一點公佈帳目的 09/07 23:55
8F:推 drugman:帳目可以要求系學會每個月主動公布到各班級哦 09/08 00:55
9F:推 allanddt:我們都自己掏錢吃慶功宴......是吧Kaia ^^ 09/08 01:48
10F:推 drugman:我是掏錢補助學弟吃慶功宴耶...~~ 09/08 01:52
11F:→ drugman:所以我對一樓的話很有意見!!反正我現在是校友~~不怕被攻擊 09/08 01:53
12F:→ allanddt: ~__~ 我是窮苦人家...但絕不向學會伸手 09/08 01:53
13F:推 drugman:還有~~我的所有發言不跟目前學會有關!!我有問題請針對我 09/08 01:59
14F:→ ccmself:繳費=參加社團的學習費用 所以 不要放棄自己的學習機會!! 09/08 1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