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tron (代PO)
看板KS98-302
標題[閒聊] 床上點99燭光 交大生搞浪漫誤燒旅館
時間Mon Oct 18 03:24:18 2010
〔記者蔡彰盛/竹市報導〕這或許是另類「愛得過火」!國立交通大學張姓男學生為了幫
女友浪漫慶生,昨天凌晨在旅館房間床上,用99支點燃的蠟燭排出兩人的名字,隨即外出
接女友,打算給女友大大的Surprise,不料卻引發祝融之災,旅館緊急疏散房客,氣得要
向張生求償,警方也依公共危險罪嫌將他函送法辦。
交大生排愛人與己英文名
昨天凌晨1點,位於新竹市中正路的竹一大廈發生火警,11樓的豪美旅社突然傳出房間冒
出濃煙,業者為顧及安全,立即通知所有房客近20人緊急疏散,消防人員衝進冒煙的房間
,卻赫然發現床上擺了許多根蠟燭,其中有部分引燃枕頭與棉被,將整個房間燻得漆黑,
消防人員及時撲滅,並未延燒。
外出接女友 蠟燭燒2小時
旅館立即依資料打間話給房客張姓學生(22歲),要他趕緊回到櫃檯,正在女友租屋處外
苦候的張生趕緊一個人飆車回旅館,旅館隨後才知道是「搞浪漫惹禍」。
張姓學生說,昨天是女友FANNY生日,他先到旅館開房間,在床上點燃99根蠟燭,排出自
己和女友的英文名字「DARK & FANNY」,象徵2人的愛情長長久久,然後再外出接女友回
來,想給她一個驚喜,「製造一個美好夜晚」,哪知燭台不穩延燒房間,好好的慶生泡湯
了,旅館及其他房客受到驚嚇,他相當抱歉與後悔。
業者表示,發生火警後,將受驚的房客安排到其他飯店,加上毀損的房間,都將向張姓學
生求償,也不排除提出毀損告訴,張生的父親昨天從中部趕到新竹,一再向旅館及警方陪
不是,表示負責到底。
面臨旅館求償及刑事責任
禍不單行的是,警方認為,張姓學生將點燃的蠟燭擺在床上引發火警,此舉已觸犯公共危
險罪,訊後依法函送檢方偵辦。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oct/18/today-so1.htm
連結有蠢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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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像跛文蠢事集裡會出現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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