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incent1985 (對香蕉過敏的猴子)
看板KR_Buzz
標題[檢舉] cocojohn111不當推文
時間Tue Jul 7 05:12:50 2020
★ 我要檢舉
(1)被檢舉板之英文板名:KoreaStar
(2)被檢舉板之中文板名:[韓星] 發文前請先閱讀置底板規
(3)該板隸屬組區之簡稱:韓國
(4)被檢舉板之位置路徑:Idols_4KR → Idols_4KR → KoreaStar
(5)檢舉人之帳號:vincent1985
(6)被檢舉板友帳號:cocojohn111
(7)簡述檢舉原因:
不實謠言、負面隱射(4-7)
引戰挑釁、鬧板(5-1)
辱罵攻擊板友(5-1)
(8)檢附證據:
1.
#1U3nkCeu (KoreaStar)
1F:推 cocojohn111: 然而販賣戀愛感是事實 賺錢的時候想
2F:→ cocojohn111: 方設法 之後再嫌棄花錢的粉絲噁 可
3F:→ cocojohn111: 真是行喔
不實謠言、負面隱射(4-7)
4F:推 cocojohn111: 一堆粉粉崩潰喔。我又不追他們 偶像
5F:→ cocojohn111: 販賣戀愛感都能否認多無知 看看拍手
6F:→ cocojohn111: 會嘍 不用追著我聲討 發表看法而已
7F:→ cocojohn111: 發表個意見都能嘴 你們心好玻璃阿
多次辱罵攻擊板友(5-1)
8F:→ cocojohn111: 粉粉先否認自家完全沒有男友粉女友
9F:→ cocojohn111: 粉的再來嘴好嗎 不然就欠嘴嘍
10F:→ cocojohn111: 你們理性討論我語氣就會不錯 上來噴
11F:→ cocojohn111: 我的自己欠噴嘍
引戰挑釁、鬧板(5-1)
3.
#1Uro6WVv (KoreaStar)
12F:噓 cocojohn111: jyp就是各種抄有夠噁心…
MV抄襲風波已經由導演那方承認"參考",至於JYP方除了此事之外,
鮮少有抄襲事件傳出,說「各種抄」有抹黑造謠嫌疑。
不實謠言、負面隱射(4-7)
4.
#1UsvnSsE (KoreaStar)
13F:→ cocojohn111: 腦粉邏輯就是不一樣
辱罵攻擊板友(5-1)
5.
#1U-0AlG8 (KoreaStar)
14F:推 cocojohn111: yg是副業賠太多了吧 除了sm哪家公司
15F:→ cocojohn111: 沒窮過喔 以前jyp窮的時候 秀智跟男
16F:→ cocojohn111: 團成績都造假的嗎 畢竟看似很紅 但
17F:→ cocojohn111: 公司財報也不行 按這邏輯
當時JYP公司沒有造假新聞傳出
不實謠言、負面隱射(4-7)
6.
18F:→ cocojohn111: 八卦的人比韓星版好多了 好意思笑別
19F:→ cocojohn111: 人 噁心中立狗
20F:→ cocojohn111: 就要讓她崩潰吧 嚴重懷疑讓人不要發
21F:→ cocojohn111: sns制裁的就是之前中立狗現在還在護
22F:→ cocojohn111: 航 噁心死了
23F:→ cocojohn111: 感謝貼出他的言論比我想像的噁心 願
24F:→ cocojohn111: 你下場跟80仔一樣
25F:推 cocojohn111: 他以為找到跟風向不同邊就自以為自
26F:→ cocojohn111: 己很特別 真的不用理他 老中二了
多次辱罵攻擊板友(5-1)
7.
#1V07-0do (KoreaStar)
27F:推 cocojohn111: 某snow真的活該被80十年再來大度
辱罵攻擊板友(5-1)
8.
#1V0A9XCP (KoreaStar)
28F:→ cocojohn111: 某snow好意思點我 你也去被80十年吧
29F:→ cocojohn111: 加害者粉絲一起掰 嘻嘻
30F:→ cocojohn111: snow傳說的死中立狗外加同情加害者
31F:→ cocojohn111: 更甚的奇葩
32F:→ cocojohn111: 跟誰道歉你嗎 想得好美啊 80仔
33F:→ cocojohn111: 對了別跟我說話 嫌髒
多次辱罵攻擊板友(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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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F:推 rm403: 補充一下JYP本人是有被告過抄襲並且兩審都敗訴,最後是在第07/07 07:33
35F:→ rm403: 三審雙方決定和解的喔,有出新聞。07/07 07:34
瞭解 我看過新聞之後,我覺得這個其實有斟酌空間,兩首歌使用了「類似」的旋律,在創作上使用了類似或相同概念屢見不鮮,所以其實還是很難認定JYP抄襲。
36F:推 rm403: 希望小組長如果要判指涉「抄襲」是否違反板規的話 盡量給一 07/09 08:31
37F:→ rm403: 個比較完整明確的說明 之前有太多團/歌/週邊涉有抄襲爭議但 07/09 08:31
38F:→ rm403: 是又沒有真的打官司或官方回應(抑或官方回應讓普羅大眾都 07/09 08:31
39F:→ rm403: 覺得瞎)是不是因此就不能說抄襲甚至瓢竊 (板上有一個偶像 07/09 08:31
40F:→ rm403: 練習生抄襲Produce101的例子,供參) 07/09 08:31
※ 編輯: vincent1985 (223.141.148.116 臺灣), 07/11/2020 13:4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