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fo15526368 (hey,ni-haw-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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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新聞]《星期專訪》高檢署檢察官侯寬仁︰馬特別
時間Wed Oct 9 22:06:23 2013
根本雙重標準
如果以總統那個原則
對照教授發票案 and 馬總統特別費案
如果是公款私用
本來就是a錢
結果總統自己面法庭上也是主張沒有犯意 推卻責任
ps 法律人耶 怎可能不清楚這點
只能說法條千萬條 要用自己橋
對王金平的道德標準就知道了
無言 ~
※ 引述《hayabusa (活在當下)》之銘言:
: 《星期專訪》高檢署檢察官侯寬仁︰馬特別費進口袋 就是貪瀆
: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oct/7/today-fo6.htm
: 記者林慶川/專訪
: 當年起訴馬英九涉特別費貪污案的現任高檢署檢察官侯寬仁表示,馬英九涉特別費案獲判
: 無罪,是老百姓給他一個機會,但馬不知反省、檢討,如今才會陷入另一個風暴。
: 侯寬仁指出,馬對於特別費為何進入私人口袋,始終沒說清楚,「是欠社會大眾一個說明
: 」,當時自己堅持「大是大非」起訴此案,馬卻指控此案筆錄製作不實,以抹黑檢察官方
: 式為己脫罪;甚至還下條子,指示前法務部長王清峰必須查辦懲處,「馬也欠我一個道歉
: !」
: 馬下條子追殺 欠我一個道歉
: 問:你當年為何決定起訴馬英九特別費涉貪污案?
: 侯寬仁答:當時台北市長的特別費是每月卅四萬元,支領方式是一半要用領據,一半要用
: 單據,用領據支用的十七萬元直接撥到馬英九的戶頭,但馬沒有使用,反而每個月匯廿萬
: 元給他太太,八年下來,我們查到馬差不多匯給他太太一千多萬元,依法,特別費是要「
: 因公支用」,相關會計及審計人員作證時也持同樣看法,甚至最高法院也認同要「因公支
: 用」。
: 外界指特別費是「歷史共業」,但所謂歷史共業應是相沿成習的問題,首長要怎麼使用這
: 筆錢,不加以追究,但是「不能不用」,馬的問題就卡在「根本沒有使用」。
: 大水庫理論 最高院也不認同
: 問:你起訴此案後,馬在法院提出「大水庫理論」抗辯,你對此有何看法?
: 答:這純粹是馬為了事後解套想出的一個理論,前最高法院院長楊仁壽日前受訪時曾說,
: 最高法院不認同「大水庫理論」,楊仁壽還質疑檢方為何沒針對「大水庫理論」加以指摘
: 、上訴。
: 我們國家的預算制度是年度預算,年終沒有用完,是要繳回國庫的,「大水庫理論」是把
: 預算的年限打破,只要他八年任期內都還算,這明顯違背預算制度。
: 依法,一筆款項進來,跑到哪裡去,那就彰顯當事人的意圖,馬當時薪水十四萬多元,每
: 個月匯廿萬元給太太,其中有些是特別費的錢,這是很明顯的詐欺及侵占公款行為,「如
: 果這不是貪瀆,那什麼才叫做貪瀆?」
: 這不是貪瀆 什麼才叫做貪瀆
: 問:當時起訴此案後,有承受到什麼壓力嗎?
: 答:雖然我是此案的承辦檢察官,但當時的查黑中心是團隊辦案,最後要討論形成共識才
: 會結案,依照法律及所調查的證據後,我們認為應該要起訴。
: 馬曾擔任過法務部長,有共事之誼,要起訴馬先生,也是一個痛苦的決定,畢竟人還是有
: 感情的,我當時是堅持「大是大非」,不管外界有多大壓力,我還是默默承受。
: 問:馬為何要控告你涉筆錄製作不實?
: 答:此案起訴後,案子到法院,馬提「大水庫理論」欲解套,並開始攻擊我涉筆錄製作不
: 實,這一點,我個人非常不諒解,他可以為自己解套,那是他的權利,但不能以這種手段
: 來攻擊起訴的檢察官,更惡劣的是,他把錄音帶給媒體,我後來比對他提供給媒體的譯文
: ,發現故意略去其中的不少重點,我算了算,共有卅九處,像是證人吳麗汝(台北市府員
: 工)明白回答「要因公支用」,這都刻意被省略掉。
: 問:被控筆錄製作不實一事,對你有何影響?
: 答:外界因此誤認為筆錄是不實的,導致傷害到我們檢察官的形象,弄到好像我們是故意
: 要羅織罪名,要誣陷他,實際上並不是這樣。講白一點,吳麗汝的筆錄,只是此案幾百份
: 筆錄的其中一個筆錄,也可以摒棄這個筆錄不用,但他是以這種抹黑檢察官的方式,來為
: 自己澄清。
: 我們現在冷靜想想,馬先生從來沒對外說明,特別費進到他口袋,為什麼會這樣,「其實
: 他欠社會大眾一個說明」,特別費若不涉貪瀆,為什麼後來要談除罪化,若沒涉貪瀆,就
: 根本沒有除罪化的問題。
: 但是馬透過操作吳麗汝筆錄涉嫌製作不實的方式來抹黑我,甚至還提告,不起訴後還再議
: ,交付審判,對我來講,「他(指馬英九)也欠我一個道歉」。
: 此案雖判無罪,那是當時他聲勢如日中天的一個氛圍,「是老白姓給他一個機會」,馬先
: 生在此案後,沒有自我反省及檢討,如果有反省,他今天就不會這樣處理王金平涉關說案
: ,貪瀆絕對比關說嚴重,他對此關說案那麼「大是大非」地處理,那當時,他對自己的貪
: 瀆,是如何地面對?
: 問:日前李進勇揭露馬英九曾下條子給前法務部長王清峰,要求查辦你,你的看法?
: 答:我知道這個消息後很訝異,因為,以一個總統的高度,居然做這樣的介入。我與馬先
: 生、陳長文律師,在特別費案中都算是當事人,特別費案都定讞了,馬告我筆錄製作不實
: 涉偽造文書罪的部分也不起訴了,居然還由「陳長文做球(投書媒體),由馬來揮棒(剪
: 報下條子給法務部長)」,要求法務部必須對我被控筆錄製作不實做出懲處,之後,我被
: 記申誡一次。
: 大家可以想像得到,總統下條子給法務部長,法務部不懲處,有辦法交代嗎?
: 問:這個申誡對你有何影響?
: 答:司法人員很少被懲處,有懲處的話,當年考績就是乙等,我因此連續三年有兩個乙等
: ,當時並不是只有這個事情,同時還有好幾個案子在查我,包括太極門的事情,還有一個
: 土庫棄土弊案,都在查我偵辦過程有沒有違失。
: 我當時不曉得為什麼一直查我,現在印證了,馬下條子之後,就開始調查我很多事情,「
: 如果這不是追殺,那什麼才叫做追殺!」
: 問:你對最高法院後來駁回檢方上訴馬特別費案的看法?
: 答:最高法院就一些得為職權調查事項,還是可以將案子發回重查,既然最高法院不認同
: 「大水庫理論」,這部分即使檢察官沒有指摘到,其實是可以再發回,但最高法院沒有這
: 樣做,所以在短短一年內,一、二、三審就確定,速度很快,這在貪瀆案來講,實務上是
: 很少見。
: 問:馬鍘王,自己卻深陷風暴,你怎麼看?
: 答:司法人員在執法時,要注意兩項重點,一個是「正當的法律程序」,一個是「發現真
: 實」,發現真實後,再來適用法律,馬沒有遵守程序正義,而且未審先判,王當時人在國
: 外,沒有給他說明的機會,更何況後來還爆發監聽國會事件,這更是憲政層次的問題,難
: 怪會受到很大的質疑。
: 即使王真的是關說,適用法律也要符合比例原則,怎麼處分,也有一定的處理原則存在,
: 不能由馬個人說了就算。
: 舉例,基隆市長張通榮關說酒駕案,一審也判刑,國民黨當時將他停權三個月,並沒有撤
: 銷黨籍,這麼嚴重的事情,監察院彈劾兩次沒過,也因此,處理王金平的事情,應符合比
: 例原則。
: 問:現在還有單位在調查你嗎?
: 答:監院還在調查筆錄製作不實案,今年八月十五日還約談我,事情隔那麼久了,國家機
: 器一直在調查我,這幾天馬先生下條子的事被揭露出來後,難免會讓人懷疑,背後有一隻
: 操控的手。
: 時間回到過去 還是會起訴馬
: 問:若時間回到過去,你還是會起訴馬嗎?
: 答:司法人員應都會做同樣的決定,當年查黑中心是集體辦案,後來參與的檢察官都說,
: (馬涉貪的案情)比想像中還嚴重,有公訴蒞庭的檢察官看了案卷以後,想法也跟我一樣
: ,如果今天馬是當檢察官,我相信他也是會這樣處理(指起訴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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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04.188.10
1F:推 vesting: 蘇貞昌: 這是歷史共業 114.25.207.215 10/10 12:36
2F:→ viery:問題是沒有私用啊 柯柯 182.234.190.4 10/10 13:05
可是他不是把特別費給周美青去買私人物品嗎?(看新聞好像是這樣)
馬沒使用
但也不可以給別人拿去私人使用吧
如果這些為真
那幫馬花特別費買私物的 不就是白手套 鑽法律漏洞 知法玩法
(?)
3F:→ nanokevin:馬的問題就卡在「根本沒有使用」 131.215.51.203 10/10 14:45
4F:→ nanokevin:沒用還放進口袋 131.215.51.203 10/10 14:45
5F:→ Ghamu:014美金都燒給祖先沒有使用啊~怎麼說他有罪?118.168.219.156 10/10 14:54
6F:推 viery:馬那叫放在口袋 那直接領現金的領走的那一客 182.234.190.4 10/10 19:17
7F:→ viery:就是貪污了 182.234.190.4 10/10 19:17
※ 編輯: ufo15526368 來自: 59.104.191.228 (10/10 20:12)
8F:→ viery:你去看看判決書怎麼寫好不好... 182.234.190.4 10/10 20:15
9F:→ viery:蘇謝這2個領現金的有把錢又存回帳戶 檢方的 182.234.190.4 10/10 20:16
10F:→ viery:標準是只要帳戶的支出大於特別費收入就過關 182.234.190.4 10/10 20:17
11F:→ viery:根本不查用途的... 182.234.190.4 10/10 20:17
12F:→ mapleone:麻煩ufo15526368先看過判決書,勿以訛傳訛 61.228.9.81 10/10 20:41
13F:→ Ghamu:蘇貞昌我不知道 至少謝長廷應該是可以經得起118.168.219.156 10/10 21:23
15F:→ Ghamu:當初印象很深他拿特別費贊助這個 後來比賽118.168.219.156 10/10 21:24
16F:→ Ghamu:得名為國爭光這樣118.168.219.156 10/10 2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