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yabusa (活在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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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脅迫警方縱犯 基市長張通榮起訴
時間Tue Oct 9 06:26:00 2012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oct/9/today-t1.htm?Slots=Live
〔記者林嘉東、俞肇福、吳亮儀/基隆報導〕「混蛋市長」成了「違法市長」!基隆市長
張通榮向員警關說施壓案,基隆地檢署昨火速偵結,查出張通榮酒後關說不成,拍桌咆哮
,還以調職脅迫員警:「…妳這樣辦,我馬上調妳走…叫你們邱局長馬上過來…」,迫使
警所放人,檢察官認定張通榮涉嫌妨害公務、縱放人犯兩罪,將他起訴。
所長與警員 縱放人犯起訴
遭脅迫放人的基市警局第四分局安樂分駐所長林煌盛,與當天輪值備差警員廖祥銓,檢方
認定兩人明知廖婦毆傷女警王亭鈞,涉犯妨害公務罪,竟屈從市長施壓,解開廖婦手銬、
腳鐐,任由她離開,均涉犯縱放人犯罪;廖婦不服警方勸導,揮拳毆傷女警王亭鈞,也涉
犯妨害公務罪。全案共四人被起訴。
張通榮也是縣市長關說施壓被訴的首例。
基隆市警局昨立即召開人評會,將林煌盛調基隆市警局後勤課警務員、廖祥銓調基隆市警
四分局警備隊,靜待司法調查。林、廖二人說,尊重檢方調查結果,沒有意見;王亭鈞透
過同仁表示「不便表示意見。」
諷刺的是,在全國皆知張通榮因關說案遭檢方調查之際,
副總統吳敦義上週六與張通榮同
台參加活動時,公開致詞說:「
張通榮是基隆市民的好公僕」。
婦毆傷女警 涉妨害公務罪
檢方查出,廖姓婦人九月十四日晚間六時五十一分,駕車在基隆市安樂路二段「來來自助
餐」前違規併排停車,安樂分駐所副所長陳耀威巡邏經過,鳴笛示意車主開走。
廖婦聽到警笛聲,牽著孫子從店內跑出來取車,陳耀威聞到她滿身酒味,請同車的女警王
亭鈞通知同仁帶酒測器過來,並告知廖婦:「我們依法執行公務,嚴重懷疑妳酒駕」,廖
婦突然衝出駕駛座,伸手推陳、王兩員。
手持攝影機的王亭鈞喝道:「妳現在是在推什麼!我們現在有在錄影喔!等一下給妳辦妨
害公務喔!」廖婦聽後竟朝王亭鈞左臉揮拳,致王員左臉頰挫傷。陳員立即壓制廖婦,將
她雙手反銬,把廖婦及她孫子帶回分駐所,加一副腳鐐銬在所內。
王亭鈞因是妨害公務案當事人,案件由當天輪值備差員警廖祥銓接辦,並由陳耀威回報勤
務中心:「我們這裡有一個妨害公務案件在辦!」所長林煌盛當晚七時五十六分返回了解
後,告知剛好趕來的廖婦簡姓女兒:「我們同事被打了,妳媽媽一定要送地檢署,等妳媽
媽明早清醒做完筆錄,會移送偵查隊,交由檢察官決定」。
張關說不成 拍桌威脅調職
簡女擔心母親遭法辦,請友人王秀鳳聯絡市議員沈義傳前來關切,沈再電請市長前來。正
在餐敘的張通榮接獲電話,晚間九時四十一分趕抵分駐所,要求林煌盛與王亭鈞:「是不
是可以不要用妨害公務來辦?」因關說不成,用力拍值班台桌子,怒斥眾警。
檢方認定,依刑訴法規定,
市長張通榮為司法警察官,對警局有實質指揮權,竟脅迫警員
,
妨害執行調查與解送人犯職務,涉嫌刑度一年以上、七年以下的縱放人犯罪,與刑度三
年以下的妨害公務罪。
張解釋︰
關懷市民非關說
張通榮昨透過市府發言人李梁回應指出,當初是站在關懷市民立場,聽聞廖婦有躁鬱症且
未喝酒,卻被警方這樣對待,才前往關切,至於拍桌咆哮是因為不滿警員態度,氣得拍桌
。記者昨晚前往張通榮市長官邸及八斗子老家兩處守候,到深夜十一點未能見到張通榮身
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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