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yabusa (活在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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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蘋論:政府造成師大商圈民怨
時間Sun Feb 26 07:17:53 2012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4050236/IssueID/20120225
士兵上戰場前不訓練,叫做「棄」。少年人不教導,等犯了錯才處罰,其實是大人的錯。
台灣公務員平時不管違建及違法施工,等有人告發才去拆 ,怎能不引起民怨?最愚蠢、
最不負責任的官僚作風莫過於此。
台北市師大商圈夜市,多年來政府任其違法發展,直到最近居民受不了了,集體告進衙門
,衙門於是迫令違法商販關閉。問題是違法商販多年來花了不少錢增建店面,政府沒反應
,使民眾誤以為政府默許,於是靠違建店面養家活口;現在突然一聲令下要停業關店,叫
小生計的百姓如何養家活口?政府不強制執行,違反依法行政,落人口實;強制執行又搞
到小販無立錐之地,影響選票。如何是好?
懶惰昏庸違建氾濫
市政府早年縱容商販違建應負最大的責任。明明建築法規規定,6米巷弄不得作為店面使
用,竟然還對違建商販發放營業登記證,使人誤以為市府背書等同合法經營。攤販蓋違建
時,政府為什麼不管?市政府的違法、放縱、憊懶、不負責任是造成今天民怨沸騰的關鍵
。對違建絕不能像通姦那樣「不告不理」;對民眾而言,不理就是合法的代名詞。就像闖
紅燈,警察看到不理,次數多了駕駛人以為闖紅燈合法,路人及其他人也誤會闖紅燈合法
,至少不違法,不會開罰。
台灣美麗的山上多的是違建的寺廟宮院。陽明山國家公園裡有104座寺廟宮院,其中98座
是違建。人家花了大錢蓋廟,政府敢拆嗎?只能任由醜陋的違建寺廟破壞山林的美感、環
境和水土保持。問題是政府為什麼不在剛開始挖地基時就依法阻止?一開始阻止就不會以
後無法收拾。
現代國家的做法是,警察平日開車巡邏時,看到施工即前往察看,若無當地政府發給的建
築許可,立即勒令停工,並提起公訴。只有落後國家的政府不理會施工,等蓋好後有人告
發違建才去拆除,必定不免與業主爭吵對立,兩敗俱傷。
愚昧、懶惰、昏庸、無能、不負責任的政府造成違建氾濫,也造成來自居民和店家兩方面
的民怨。納稅養這樣的政府公務員,真不如養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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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roxinnccu:喔,那下次要救災幹嘛大可找豬去啊~ 218.166.123.74 02/26 13:23
2F:→ mapleone:政府樣樣都「照規矩來」才恐怖。 1.161.130.246 02/26 16:51
3F:→ mapleone:真是爛社論。偏離現實。 1.161.130.246 02/26 16:52
4F:→ georgebb:以後要救災派豬去 220.141.49.175 02/26 17:19
5F:→ georgebb:來要錢要人的一概杯葛 220.141.49.175 02/26 1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