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yabusa (活在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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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北市新生高弊案偵結 黃錫薰等4官商起訴
時間Mon Jan 31 20:00:35 2011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4/6128765.shtml
【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
2011.01.31 03:10 pm
去年五都大選前,辦的沸沸揚揚的「新生高架橋改善工程案」,台北地檢署上午偵結全案
,依經辦公用工程浮報價額罪將新工處前處長黃錫薰、官員章立言、陳智盛,以及昭凌公
司員工李媺等4人起訴,但未具體求刑;至於台北市府前秘書長楊錫安等7人則獲不起訴處
分,楊等人在刑責部分雖查無不法,不過,檢察官認為楊錫安有涉及行政違失,一併函請
北市府議處。
楊錫安在五都選舉前,遭本案以「第三人」身分搜索,後以證人身分傳喚,最後以被告身
分傳訊獲60萬元交保,一度遭外界質疑選前辦案格外賣力,對照上午楊獲不起訴處分,檢
方於選前的大動作偵辦,令市府官員不解。
檢察官偵結指出,新工處前處長黃錫薰等人身為國家公務員,為儘速發包新生高改善工程
,避免影響花博的時程,不知依法行政,不思民脂民膏,只思仕途,為求考績和升遷,濫
用職權,為工信、昭凌公司牟取不法利益,而浮報價額浮編預算,使工信公司獲取2億9214萬元的不法利益
,其中,昭凌公司也獲得1551萬餘元的不法利益,導致台北市府公帑遭受總計3億3711萬
元的鉅額損失。
雖然檢方認為黃錫薰等被訴公務員,行為嚴重影響公務員官箴和政府威信,但檢方在起訴
4人的同時,並未向法院具體求刑,僅表示黃等4人犯後藉詞推諉,尚無悛悔之意,請法院
依法量刑。
在本案中涉案層級最高的北市府前秘書長楊錫安,經檢方深入調查後,檢方以查無其他積
極證據,足資證明楊錫安涉及刑事責任,因此處以不起訴處分,同案獲不起訴的被告還包
括北市府新工處副處長林慶釩、昭凌公司負責人黃通良、工信公司負責人陳煌銘、皇昌公
司負責人江程金、長鴻營造前董事長李芳南、長鴻公司副總范國璋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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