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yabusa (活在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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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置入性行銷爭議 馬:需標明廣告
時間Tue Dec 28 02:43:20 2010
http://www.awakeningtw.com/awakening/news_center/show.php?itemid=18958
【台灣醒報記者洪秀玲、蕭介雲報導】針對政府置入性行銷爭議,總統馬英九今天於五人
小組會議指出,政府不得進行含有政治目的的置入性行銷,但仍有進行政令宣導的需要「
應標明為廣告」,並從政府自律著手,研究相關法規配套。台灣師大社科院院長林東泰主
張,政府可以「買廣告」宣導政令,但是不能「買新聞」。
國民黨今天召開例行性工作會議,秘書長金溥聰表示,中央與地方政府宣導政策時,要避
免「業配新聞」與「新聞廣告化」,而應以正大光明的方式來宣導政策。他也建議,將此
議題納入下次黨政協調平台討論議題。
馬總統則是在五人小組會議時,就此進行討論。總統府發言人羅智強表示,置入性行銷問
題有其複雜性,定義內涵也要進一步釐清,馬總統已指示行政部門,深入檢討、審慎研究
。
羅智強指出,政府不得進行含有政治目的的置入性行銷,這是馬總統的一貫立場,馬總統
支持新聞與廣告應清楚區分、不能混淆,以避免誤導閱聽大眾;但為了讓民眾了解政府推
行的政策,政府仍有進行政令宣導的需要,但應標明為廣告。
至於具體作法,馬總統已指示相關部門,研究具體作法,包括先從政府自律著手,並一併
研究是否應有法規上的配套,以求落實此一原則。
民進黨發言人蔡其昌稍早曾質疑,馬總統在選舉時簽署切結書不再做置入性行銷,但在上
台後,國民黨對置入行銷不但沒有任何改正與減少,反而是變本加厲。他希望,在專家學
者站出來呼籲後,馬政府能懸崖勒馬,落實所提的政見,畢竟新聞自由與尊嚴,是所有國
人、政治人物和政黨應該共同來維護的。
台師大社科院院長林東泰表示,政府花錢「買廣告」宣導政令有其需要,同時也合法,但
「買新聞」就完全違背自由民主價值,「可以用新聞廣告專題方式呈現,但不能與一般新
聞混淆。」他主張,應回到從前買廣告的形式,而不是以置入性行銷方式支持媒體經營。
「即便是廣告刊登,也不應是爭議性的政策。」台大新聞所所長林麗雲進一步表示,以免
有錢有權的人影響政策走向,而讓弱勢團體的意見被淹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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