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pollo99 (楊威利)
看板KMT
標題Re: [建議] 跆拳道失格~不好好處理! 會翻盤的
時間Sun Nov 21 16:08:06 2010
※ 引述《manfa1e (戰神出現 請肅靜迴避)》之銘言:
: ※ 引述《apollo99 (楊威利)》之銘言:
: : 我想大家都對跆拳道規則不是那麼清楚...
: : 不過按照常理來想...
: : 楊淑君根本沒有必要對實力相差懸殊的對手耍小手段吧...
: : 當初一開始被判失格的時候...
: : 除了隨行教練抗議之外...
: : 當初有沒有相關政府官員隨行...
: : 有沒有辦法在第一時間或是最快的速度提出抗議...
: : 並且要求提出合理的解釋...
: 誰說沒有的? 網路上新聞可不少耶
: BBC的新聞 照理說應該不難找
: http://www.bbc.co.uk/news/world-asia-pacific-11775465
: Taiwan's top sports body immediately voiced its concern over the ruling.
這邊指的是教練還是政府官員?
教練本來就是應該馬上提出抗議...
這是教練的責任...
特別是他的選手被人冤枉的時候
我的意思是如果有政府官員可以在第一時間到達比賽場...
並且正式提出抗議...
不僅可以加重抗議的分量...
對選手來說也有安撫的效過...
再怎麼樣政府還是很重視的...
也有再處理這一次的事件...
當然也不用無助的場上哭泣...
還被人以霸佔場地的理由威脅取消所有選手的參賽資格...
: : 如果這次沒有相關的官員隨行...
: : 那麼以後出席國際賽事的時候...
: : 是不是要多考慮到這一點?
: : 畢竟光要靠選手跟教練...
: : 似乎沒那麼官方代表提出的抗議來的有力...
: : 當初判楊淑君失格的理由合不合理?(雖然理由一直在變)
: : 我想在這之前應該有很多類似的情況吧...
: : 難道真的每一個都是判選手失格嗎?
: : 如果這一個判決合理...
: : 選手會當場傻在比賽場上嗎?
: : 事後會引發如此大的爭議嗎?
: : 有些事該做的就是要做...
: : 不能因為說做了沒用沒意義就不去做...
: : 因為你不去做.不去發表嚴重的抗議...
: : 對不了解內情的人來說...
: : 你就是默認這一個作法是合理的...
: : 這對一個運動員來說是何等的污辱呢?
: : 因為你是違反運動員精神.是"作弊"才被判失格的...
: : 你不去做"抗議"這一個動作...
: : 有可能會有後續的調查嗎?
: : "作弊"這一個標籤就有可能跟著運動員一輩子耶...
: : 更誇張的是...
: : 你還發文要運動員把委屈吞下去?
: : 這又是為了什麼呢?
: 現場抗議無效後 不吞下去 難道要現場官員鬧場和罵髒話
比賽的結果本來就沒法改變了...
不過你有必要事後再發表一個聲明...
還要選手把這一個結果吞下去嗎?
再來就是.我說的抗議跟你認為的抗議似乎不太一樣...
我要的只是官員可以到場.發表一個官方的正式抗議...
你從哪裡有看到.我要官員去鬧場.去罵髒話呀?
一個正式的官方聲明.跟鬧場還有罵髒話有啥關係?
: 然後總統在背後跳腳大罵主辦單位並且嗆聲 丟臉到全世界去嗎?
我也沒把層級往上推升到總統...
只要主事的相關政府官員就可以...
因為總統只負責外交跟國防...
這件事跟他基本上也扯不上什麼關係...
再說一開始馬總統也是都沒對這件事有任何回應呀...
: 還是有些人是很喜歡看到中華台北賠上其他所有代表團運動員拿獎牌的機會嗎?
: 我知道韓國是很喜歡看到啦 不過居然有台灣人跟韓國人一樣想看到 那就讓人意外了
我從頭到尾都沒說要退賽以示抗議...
倒是大會好像有以楊淑君霸佔比賽場這當理由...
威脅要取消其他選手的參賽資格...
: 還有啊 國內反應還不夠快 你覺得要怎樣才算快?
: 不用搜集所有證據及資訊判斷一下我方理曲還是理直以及勝算就亂開國際記者會哦?
: 難道要像亞跆盟和世跆盟三天開三場黑心記者會 說法一變再變天天變
: 更慘的是 每天說法都被踢爆 然後顏面盡失丟臉丟到國際嗎?
: 亞跆盟和世跆盟這種被韓國人把持的組織就算了
: 是有人很喜歡看到台灣和這種組織一樣貽笑國際嗎?
我一開始就說了...
如果有官員隨行.在事發當時就趕往現場...
判決結果確定的時候...
發表一個官方正式的抗議聲明.如此而已...
而不是放牛吃草.讓教練跟選手自行處理...
至於後續資訊跟證據的搜集跟判斷...
以及政府之後的處理...
我可沒作過任何評論...
你從哪裡看到我嫌政府處理的慢了?
--
人類從歷史學習到的唯一教訓...
就是無法從歷史學習到任何的教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1.52.196
1F:推 roxinnccu:top sports body你以為是講啥?218.166.124.123 11/21 20:50
2F:推 roxinnccu:請問上面的英文字是翻譯作『教練』嗎?218.166.124.123 11/21 20:55
我看到的是"台灣隊總教練劉慶文"有在判決出來的時候第一時間抗議
倒是沒看到哪一個政府官員有在同一時間發表抗議聲明
或許我的資訊不夠多.你也可以跟我講一下
是哪一個政府官員.他的職稱以及姓名
我也可以幫政府宣傳一下
政府官員在第一時間就有反應了
3F:→ Hartmann:原po顯然印證了他簽名檔的正確性... 111.252.203.76 11/21 21:36
※ 編輯: apollo99 來自: 220.140.70.207 (11/22 00:23)
4F:推 roxinnccu:politics 18006218.166.124.123 11/22 08:01
5F:→ roxinnccu:當然,我可以理解,有人認為這不重要~218.166.124.123 11/22 08:01
6F:→ roxinnccu:或是覺得要concern非得大叫大嚷拉白布條218.166.124.123 11/22 08:03
7F:→ roxinnccu:等等的,我都可以理解的~~218.166.124.123 11/22 08:03
很顯然的.你沒看清楚我的文章...
也沒搞清楚我的訴求...
我要的是比賽時有政府官員隨行...
出問題的時候不是只有總教練趕去處理...
而是有"政府官員"也一起過去...
不僅可以加重抗議的分量...
而且還可以即時安撫選手的情緒...
不用讓選手在比賽場地上無助的哭泣...
如果一開始有政府官員在場處理...
楊淑君有必要霸著比賽場地來做最嚴重的抗議嗎?
至於我什麼時候說要大吵大鬧.拉白布條...
我從來沒這麼說過...
請你仔細的看一下我的文章...
還是你認為只有大吵大嚷.拉白布條才叫做抗議呀?
你說的那篇是政府事後發表的聲明...
而且聲明中只有對這個結果表示"遺憾"
也沒有說有要做啥後續的處理...
不是嗎?
※ 編輯: apollo99 來自: 220.140.70.207 (11/22 09:30)
8F:推 plamarshall:同學,人家提到那篇p版的文你去看了嗎 114.43.117.133 11/22 10:23
9F:→ plamarshall:此外,楊淑芬是誰? 114.43.117.133 11/22 10:25
名字打錯也改了
你認為我沒看
那我直接整篇copy給你看
體委會下午發表聲明表示,楊淑君於參加廣州亞運會49kg以下級比賽,第一場對決實力較
弱的越南選手時,遭大會裁判以所著電子襪不合乎規定判決失格,痛失比賽資格,體委會
表示深感遺憾,並作出以下5點聲明:1.楊淑君所著之比賽護具(電子襪)完全合乎大會
規定;2.楊淑君上場比賽前護具均依規定經檢錄裁判及主審裁判檢查完成後,才允許入場
比賽;3.技術委員會召開會議作出判決前,未讓我代表隊有機會提出解釋及說明;4.對於
大會裁判及技術委員會所作不公之裁決,表示遺憾;5.其他選手將全力以赴參加其他賽事
爭取佳績。
我只看到體委會表示深感遺憾.表示遺憾
你從哪有看到有任何抗議的文字?
或是你從拿有看到稍為強硬一點的文字
對大會的判決以及整個判決流程有任何的異議?
還是你要我去回文你才認為我有看?
另外就是第三點.
未讓我代表隊有機會提出解釋以及說明...
如果當初有政府官員在場的話...
那麼是不是有機會可以提出解釋以及說明呢?
10F:→ plamarshall:又另外,你要認為體委會那份聲明沒有 114.43.117.133 11/22 10:25
11F:推 plamarshall:經過與中華代表團交換意見的話, 114.43.117.133 11/22 10:29
12F:→ plamarshall:又認為第一時間場地上抗議該是政府官 114.43.117.133 11/22 10:30
13F:→ plamarshall:員的事的話,『那是你的自由』 114.43.117.133 11/22 10:30
14F:→ plamarshall:話說,您是不是在乎聲明遠超過『實際 114.43.117.133 11/22 10:31
15F:→ plamarshall:作為』呀?看你文章很有這感覺~~ 114.43.117.133 11/22 10:31
你從哪裡看到我說.那份聲明政府沒跟代表隊交換意見呢?
我文章一開始就說了...
該做的事情不能因為覺得沒用就不做...
這次的事件以後有沒有可能再發生?
如果有可能再發生的話...
你認為等選手被判失格之後再來發聲明.再來介入就好嗎?
如果一開始有政府官員介入...
是不是大會給代表隊解釋的機會有可能更高...
或許就不會因為這種事被判失格了...
或許選手的苦練也就不會白費了...
這樣是不是比事後才在那邊發表這種聲明還更好呢?
事情發生了.是要想以後要怎麼防範...
下次發生了有沒有更好的方法來應對...
還是像你這樣說.政府已經有做了...
好像也做的不錯.你還有啥好批評的?
※ 編輯: apollo99 來自: 220.140.70.207 (11/22 18:38)
16F:推 silveryfox99:"你認為等選手被判失格之後再來發聲120.108.184.181 11/23 08:47
17F:→ silveryfox99:明.再來介入就好嗎?"那要在判之前嗎120.108.184.181 11/23 0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