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akalaka (順手捐發票,救救民進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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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討論] 馬英九不是說要有國際觀嗎???
時間Wed Jun 18 12:48:05 2008
※ 引述《Sseug ( )》之銘言:
: http://www.cga.gov.tw/MAS/SA_05_03.asp
: 拿先回你這個...
: 九十年六月七日十五時五分,本署海洋巡防總局
: 第七(蘇澳)海巡隊勤務指揮中心接獲
: 蘇澳漁業電台通知:蘇澳籍「德發三十八號」漁船於日本與那國島附近海域
: (北緯二十四度十三分,東經一二二度五0分)作業時,
講得一付我沒提到的樣子,不懂裝懂就是這樣( ′-`)y-~
起訴書中提到:發現德發三十八號是在當天中午,其位置是在西崎燈塔真方位二○二度
約九點一海里處。追逐是在午後三時五分左右開始,位置在西崎燈塔真方位一百八十五度
約九點二海里處。可見該船的確是在該島知西南方,接近領海邊緣之處。
: 遭日本海上保安廳艦艇驅離,該漁船不願駛離,
: 日本海上保安廳即衝撞該漁船,致該漁船翻覆,
不願駛離呢,最好這種將政府面子放在地下踩的責任都賴在可憐的台灣漁民身上好了
你要不要睜大眼睛,看看姚姓船員被日本誣陷那三條罪名中的第二條?
關於第二項罪名(忌避檢查),姚船長為何忌避檢查,也屬情有可原。因為日本方面在雙方
重疊水域一再派海上保安廳武裝船衝撞我國漁船,潑灑機油或油漆、沖水柱、或以塑膠棍毆
打我國漁民,令人心生畏懼。一看到有船來追,當然向西加速返航。
如果台灣漁船不願駛離,日本保安廳巡視船「即衝撞該漁船」,又怎麼會出現第二條
所謂「忌避檢查」的問題?
中國漁工的證詞難道是說小漁船看到日本保安廳巡視船還能展現它不願駛離的guts?
最好塑鋼小船不會怕大噸位的鋼殼船啦。
順便繼續睜大你的眼睛,看看姚姓船員被日本誣陷的第三條罪名。
關於第三項罪名(船艦往來危險罪),刑度最重。但日方說我漁船故意蛇行,造成船艦往來
危險,更屬不可接受。理由如下:
雙方在追逐之中,德發三十八號一直企圖向西航行,一再
遭到日船阻擋,每當將要碰撞時,小船當然會向東閃避,然後再伺機向西繼續航行。如此,
看似蛇行,但是,實係日方大船依照過去的執法習慣,故意要造成碰撞的危險,而非小船意
圖造成衝撞的危險。
如果台灣漁船不願駛離,日本保安廳巡視船「即衝撞該漁船」,又怎麼會出現第三條
因蛇行造成的往來危險?
: 船上一名本國籍船長姚昆明及四名大陸漁工均落海。
: 海洋巡防總局接獲第七(蘇澳)海巡隊通報後,
: 除持續向蘇澳漁業電台江先生查證本案後續發展外,
: 另與外交部亞太司保持密切聯繫,
: 並透過外交途徑解決六月七日日本交流協會通報,四名大陸漁工已被日本海上保
: 安廳艦艇救起,另本國籍船長姚昆明則於十八時三十六分,
: 由本國蘇澳籍「豐榮六號」平安救起。
然後
日方打電話給我國駐琉球代表處的陳調和代表,沒想到陳代表居然同意要求豐榮
六號船長將姚坤明交給了日方。
這就是你豪洨的台日友好,政府有做事?
: 比較在這回我國海域上力足點上差異很大~~
: 看一下地圖吧~~看是離台灣近還是那國島近...
: google有提供經緯度座標查詢輸入 24.13,122.50
: 你拿尺量看看吧...
真可笑,不懂裝懂就是這德性。
日本兩次撞沉漁船的理由都是因為「侵入領海的捕漁動作」。
關鍵在於日方提不提得出證據,以及台灣政府能不能站出來保護台灣漁民。
姚姓船長的部份:
發現該船時之方位、距岸距離、追逐開始與結束之時間、位置,均需舉證確實。一個
小時的追逐,日方剪接之八分鐘錄影帶,未記錄三次碰撞,亦無法顯示真實狀況。
在其次,雖說姚坤明船長被以重罪起訴,但是,起訴書卻非常草率。其中也未提到任何證據
;未提及船上無漁獲物;未提及各項罪名之刑度,以及求刑之程度。
最好是沒影像證據證明有捕漁。
最好是沒扣留漁獲來證明他有「越界捕魚」。
最好是影帶內容不敢全程公開。
何姓船長的部份:
就多了他有保存被撞的影像,先證明了不是他蛇行導致被撞。
再來,日方若是提不出聯合號有「侵入領海的補漁動作」,則對於主張有無害通行權
之船舶的執法過當,就應負起完全責任。
差別就在於劉兆玄硬起來,而陳水扁小孬孬而已。
: 台灣有沒有補過他國魚工?同理可證...
同理個屁。
台灣會吃飽撐著去撞沉他國船隻嗎?
: 接著~~
: 德發三十八號已逃回台灣海域~日方卻來要人!!!那在處裡上的確有問題...
賣台行為被你一筆帶過,真是愛台灣啊( ′-`)y-~
: 但是~!德發三十八號的爭議與這回的釣魚台有天壤之別的差異
: 理信點看待吧!查證後再出聲...
: 你所提及的新聞畫面vs行政院的網頁~~準確度你相信誰呢?
天壤個屁。
日方連證據都出示不齊也能硬扣台灣船員107天,相比兩個政府的表現,才是天壤之別
準確度?
最好台灣政府說漁船是因為「該漁船不願駛離」才被日本撞沉。
那為什麼日本誣陷姚姓船員的卻是因為他「見到日本巡視艇就逃跑」。
睜眼說瞎話的民進黨政府,睜眼說瞎話的跳針護航眾,可不可恥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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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說﹕
“雖然4年前公投的題目不痛不癢﹐但是還好有那次公投﹐不然2004我們也不用玩了﹐
所以嫌歸嫌﹑罵歸罵﹐到最後我們贏在哪裡﹖就贏在防衛性公投﹐
也就是公投法第17條﹐才讓呂秀蓮跟我陳水扁連任成功啦﹗”。
http://tw.youtube.com/watch?v=zfKsZV-nWe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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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VANNN:我論他們會自動無視 06/18 1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