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megg911 (黑色千羽鶴)
看板KMT
標題Re: 馬總統搭高鐵花費三億?總統府:壹周刊報導不實!
時間Thu Jun 12 11:30:41 2008
這篇回longstay兄
你所提到的,現行法律完全都有,不過有一項不符
現行法律並不需要"向當事人"求證,只需要"確信其為真"(請參考釋字509)
而連勝文這個約法老實說如果沒有合約,一點意義都沒有.......
再者,請舉證壹周刊是因為約法三章問題而不是連勝文沒有新聞價值沒有追連勝文
所以你是想要在誹謗罪裡面改變大法官釋字囉?
變成只要是"沒有經過本人查證"都叫做"未盡查證之義務"囉?
我怎麼在前八年都沒看過你這樣建議阿(煙)
以前聯合報要報,可都經過向扁政府查證(茶)......
※ 引述《longstay (longstay)》之銘言:
: 壹周刊於今(11)日出刊報導指出,馬英九總統少搭空軍一號、多乘高鐵的節能政策,是矯情加上雙重浪費。對此,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於今日下午召開記者會做出回應,他指出該周刊的衡量標準有問題,其中報導馬總統捨專機搭高鐵花費3億元,「根本與事實不符,差了10倍之多」。
: 王郁琦表示,就算總統沒有搭乘專機,空機訓練仍會照常練習,一定會維持操作時數;若馬總統是前往花東、嘉義地區,基於時間考量,必要時仍會搭乘,但前提是在滿足飛行時數需求之下,若無必要就不會搭乘。
: 此外,王郁琦也強調,馬總統已提出建議,希望以實際需求來計算飛行時數標準,未來將會和相關單位共同檢討,盡量減少不必要的空機訓練,以達到節能目標。
: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611/17/111lt.html
: 有什麼關係
: 就學連勝文一樣嘛
: 跟壹週刊約法三章
: 日後壹週刊要報導與連勝文夫妻相關的新聞前
: 必先跟連勝文求證
: 否則查證不實就刊載新聞就提告
: 你瞧 現在壹週刊豈敢再找連家麻煩
: 連勝文一個個人都可以如此有尊嚴了
: 政府的威信更是何等重要
: 把壹週刊老闆叫進總統府約法三章
: 日後相關新政府之報導 必先向新政府求證
: 如未求證即刊載見報 一但不實報導有損政府名譽
: 立刻對壹週刊提出告訴
: 你看看這樣壹週刊還敢芒果亂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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