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TCT (竊鉤者誅,竊國者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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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周縣長打虎之後又一力作
時間Tue Jun 3 17:28:55 2008
※ 引述《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之銘言:
: 我看到的周錫瑋的說法應該是
: 台北縣只有四輛十六層以上、一輛二十二層以上的高樓雲梯車
: 數量嚴重不足
: 而一輛高樓雲梯車的價格約為四千萬到五千萬元
: 所以台北縣政府計畫開徵消防捐
: 以後凡是興建十六層以上高樓的建商, 必須繳交消防捐
: 由消防局統一購置高樓雲梯車
這樣子講也不對啊
因為高樓消防本來就不能靠雲梯車,而是要靠大樓本身的消防設施(灑水頭、
消防箱、防火隔間......)跟大樓自己的消防自衛編組
靠雲梯車?大概賣雲梯車的會很開心
講個白一點的,台北101、高雄的85大樓、台北的新光三越站前店,甚至台電
大樓,那個高度雲梯車哪構得到
(台電大樓也許可以吧)
一燒起來不就大家大眼瞪小眼?
--
前
有
測
速
照
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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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9.0.142
1F:推 enchantedone:有沒有雲梯車多少還是有差的,對超高大樓當然沒用 06/03 17:42
2F:推 shakalaka:最好是連雲梯車都沒有,一燒起來就下台最好( ′-`)y-~ 06/03 17:42
3F:→ enchantedone:但是對一般的樓層就是有幫助 06/03 17:42
4F:→ enchantedone:所謂雲梯車本來就是在火災已經發生後的補救措施 06/03 17:44
5F:→ enchantedone:會有火災表示前面的防衛性措施都失敗了.但是並不能 06/03 17:44
6F:→ enchantedone:因此放棄補救措施吧?原po論點相當好笑 06/03 17:45
7F:推 shakalaka:靠嘴砲滅火,發正念救人,比少林功夫加唱歌跳舞還好吧? 06/03 17:52
8F:推 proletariat:高層建築遇上火警一定要自救 所以解決之道在消防檢查 06/03 18:41
9F:→ proletariat:防止高層建築物使用人管理人違反法規使用 雲梯車並非 06/03 18:42
10F:→ proletariat:重要 再說以台北縣的市區環境 雲梯車能否操作也是問題 06/03 18:43
11F:推 Nalu:是阿 自救自救 14F中繼水箱不知可滅幾層樓的火? 馬達一次可 06/03 20:25
12F:→ Nalu:打多少水去其他樓層滅? 雖說有16層的雲梯車 民眾也不見得敢上 06/03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