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rchu (shawn)
看板KMT
標題Re: [討論] 放過無辜的平民好嗎 陳幸瑜做錯了什麼
時間Thu May 29 15:12:04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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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用槍斃,但是要負責返還不當得利與可能侵權賠償的民事責任,
: 還是有機會在法院上被列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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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況且現在情況是該犯的槍彈全是老婆提供的,當然也會有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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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樣肯定說出別人的罪刑
也說出要負擔刑責
這樣不叫做判刑
那不好意思
我真的不懂
我不是學法律的
不好意思喔
要中性的說法的話應該要說
我們靜待司法查明真相
若是有證據顯示該女子提供該犯槍彈
將會要她負應有刑責
一切依法行政
謝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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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rom: 210.69.13.1
: 推 mrchu:armed大人原來是當法官的啊~已經判決她有罪了 媒體萬歲! 05/29 15:02
: → Hly:拜託,這只要法律知識到一定程度就會知道的 05/29 15:03
: → VANNN:上面的 連討論法律都要法官才能嗎???不當得利和侵權行為是 05/29 15:04
: → Hly:只是列出會有民事和刑事責任,這根本不是判決~ 05/29 15:04
: → VANNN:一種當事人正當的請求權...mrchu 不懂就別裝懂 05/29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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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75.176.15
1F:推 VANNN:你有當政客的潛力..去選DPP黨主席吧 05/29 15:14
2F:→ mrchu:謝謝指教 有小馬哥當我的老師 自然名師出高徒 05/29 15:17
3F:→ mrchu:另外 我不想選DPP黨主席 我想要的是全新的政黨 05/29 1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