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enbomb (成熟點)
看板KMT
標題Re: [討論] 法辦陳水扁
時間Wed May 28 13:15:23 2008
: 我們現在應該依照
: 高等法院審理馬英九特別費案的標準
這怎麼可以,國民黨執政就是要讓阿扁全家進牢房吧?
用馬英九的標準,誰會有罪,原po不要太過份了。
: 去審理陳水扁國務機要費案
: 阿~~不能讓他就這樣溜了
: 還有華揚史威靈
: 鐽振,高捷....等等弊案
: 速審速決啦
: 還給司法獨立性與人民公道
: ※ 編輯: polyphase 來自: 140.113.144.178 (05/28 11:21)
: 推 snowkyo:至少阿扁的事件對人民傷害比較大 05/28 12:32
: 推 wefun:不行喔~在高雄板講高捷弊案,會一堆人說造謠,沒有弊案.. 05/28 12:39
: 推 witstar:按照馬哥哥特別費案的標準喔... 你覺得是高標準嗎? 05/28 12:59
: 推 qaxqwe:馬先生的特別案標準...救跟江連福一樣... 05/28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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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50.253
1F:推 downtoearth:三審跑完沒罪,這標準有問題嗎? 05/28 13:18
2F:推 h4663983:阿扁 有沒有罪,給司法司法來判定就知道了 05/28 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