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chenlung (lung)
看板KMT
標題[建議] 如果有人真的拿錢
時間Wed May 7 15:13:35 2008
這次的外交醜聞
讓國家臉面喪盡
如果到最後真的查出來有官員收錢
個人建議以"叛國罪"處理
如果連這種外交經費都敢貪
那還有臉面活在台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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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3.56.7
1F:推 gidapops:拿錢是貪污 怎麼會當叛國 哪邊叛了 愛台灣幣到要命 05/07 15:36
2F:推 louk:=_=~可是說不定換成人民幣了~ 最近一直升值 05/07 15:54
3F:推 jsports1:刑法沒有哪條叫叛國罪的啦 這次的最重就刑法114條吧 05/07 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