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akalaka (突如一夜春風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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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新聞] 詹春柏江丙坤續任副主席 "黨政分離"跳票
時間Fri Apr 25 12:21:14 2008
※ 引述《qilai (人生何處不糟糕)》之銘言:
: 前文恕刪
: 我對有人認為[不辭副主席=黨政不分離]感到有些疑惑:
這就是雙重標準的典範。
對國民黨,不管它當初說的是什麼,都是用「最高道德標準」來檢視它。
甚至於最高道德標準還不夠,要用自己的「理想(幻想)標準」來檢視它。
其實這是不難理解的。
他希望支持者跟林益世一樣說出「為什麼民進黨怎樣,而國民黨怎樣」。
這種說法自然是大錯特錯。
但請各位記得,不管是政見,或是宣示性發言,馬蕭團隊都沒加這些他們認為
的標準與但書;自然他們要強加上來,美其名為對國民黨的期望...
那就讓他們期望啊。
有guts的,請像李敖一樣,將發言原文找出來,指出現在的舉止是哪裡不符合
當時的發言,不要「感覺,認為,應該」然後自我想像。
: 政黨內的各種職位在權力與責任上有很大差異
: 例如廖風德為就任內政部長而辭去組發會主委
: 這個職位是黨內實職,當了內政部長之後不可能也不應該兼顧,因此確實應該辭職
: 但是黨副主席實際上只是一種榮銜,沒有太多的實權
: 如章仁香,完全是因為婦女+原住民身分才成為副主席,花瓶一個,哪有什麼聲音?
: 因此當事人繼續保留這個職位我認為根本無所謂
: 況且如果黨副主席要辭,
: 那中常委要不要辭?中央委員要不要辭?
: 那乾脆叫馬英九以下的國民黨政府官員全部退黨好了,這樣最分離
: 一點小意見
黨政分離的部份是要避免以黨領政,黨機器大於政府機制的問題。
在領導者不兼黨領導職的情形下,其實就做到了這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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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說﹕
“雖然4年前公投的題目不痛不癢﹐但是還好有那次公投﹐不然2004我們也不用玩了﹐
所以嫌歸嫌﹑罵歸罵﹐到最後我們贏在哪裡﹖就贏在防衛性公投﹐
也就是公投法第17條﹐才讓呂秀蓮跟我陳水扁連任成功啦﹗”。
http://tw.youtube.com/watch?v=zfKsZV-nWe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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