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cCain (McCain for presid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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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新聞] 壹週刊:北市副市長吳秀光涉收軍火商黑錢
時間Thu Apr 24 00:18:59 2008
→ starswalker:當然你可以繼續跳針法官法務部說得都不算啦 04/24 00:07
→ yipi1357:結果上面的都還是迴避公款到底能不能當私款用的問題 04/24 00:08
→ yipi1357:扯一些五四三想掩埋非法的事情? 04/24 00:08
→ starswalker:早就講 法官都將特別費視為實質補貼 那就是私款... 04/24 00:08
→ starswalker:哪來的公款問題 ? 你連眼睛都會跳針阿 04/24 00:09
→ yipi1357:那是他個人觀點 事實上本來以法律觀點看是污錢的 04/24 00:09
→ yipi1357:馬英九一開始也說是公款 後來事情大條了才改說私款 04/24 00:10
→ starswalker:那民進黨的法務部咧? 也個人觀點?不要在硬凹了啦 04/24 00:10
→ yipi1357:S大你如果覺得特別費可以當自己家庭消費用 04/24 00:10
→ starswalker:馬英九說是公款或私款干有沒有犯罪屁事阿 04/24 00:11
→ yipi1357:那以後其他官員是不是也可以照樣辦理? 04/24 00:11
→ starswalker:我如果覺得? 法務部和法官都這樣認定了 你要改變請修 04/24 00:11
→ starswalker:法吧 不然是照樣辦理 04/24 00:12
→ yipi1357:挖污錢合理化真是高招 04/24 00:13
已經有一二審的法官認為馬英九無罪 且還寫了篇幅很長的判決書
難道原波的法學素養勝過這些法官嗎?
或者像之前某些板友 只要把這些法官套上"偏藍"的大帽子
就可以把他們的專業判斷全部抹煞掉?
如果原波要反駁這些法官的判決 認定馬英九有罪的話
也請寫出同樣篇幅的"判決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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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0.56.240
2F:→ yipi1357:法官認定只要馬英九認為這是私款就不會有罪 04/24 00:29
3F:推 starswalker:很明顯有人閱讀能力有問題呢 04/24 00:33
4F:→ yipi1357:這種判決代表開了先例 代表以後市長不止只有薪水領 04/24 00:34
5F:→ yipi1357:還有特別費的每月34萬可以領 04/24 00:34
6F:→ yipi1357:加一加比總統薪水還高 04/24 00:35
7F:推 starswalker:還以後咧? 已經就是這樣了 有人始終搞不懂狀況的 04/24 00:35
8F:→ starswalker:科科 可是總統也有特支費呢 04/24 00:36
9F:→ starswalker:yipi繼續抹黑吧 04/24 00:37
10F:→ yipi1357:原來護航可以護航到這樣~~ 公款私款化 04/24 00:37
11F:→ yipi1357:s大繼續護航八 04/24 00:38
12F:→ starswalker:反正yi自認比法官和法務部正確 別人都是護航呢 科科 04/24 00:38
13F:→ yipi1357:明白就是法官不敢判 找個理由讓公款私款化 好下台 04/24 00:40
14F:→ McCain:陳水扁也有國務機要費 金額比特別費高多了 04/24 00:43
15F:→ McCain:且之前陳瑞仁也是有一半選擇不察 04/24 00:43
16F:推 esproject:幹嘛跟喪家之犬一般見識呢? 04/24 01:20
17F:→ esproject:在吠也不過暴露出他們的愚蠢罷了 04/24 01:21
18F:推 kidwawa:狗就是這樣~看到影子就吠...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吧! 04/24 03:00
19F:→ changchunlun:那y大 你憑什麼認為那是公費當私款? 數據?多少? 04/24 05:33
20F:→ changchunlun:y大 不要以為放個連結就表示你看過 把數字拿出來啊 04/24 05:35
21F:→ changchunlun:y大 你說別人「護航」你連數字都拿不出來 是不是抹黑 04/24 05:38
22F:推 changchunlun:還有 如果你沒有法學訓練 看不懂判決書 就不要這麼 04/24 06:20
23F:→ changchunlun:大聲 陳水扁 謝長廷可都是有「法學素養」 請不要隨 04/24 06:21
24F:→ changchunlun:便批評 人家看得懂判決書 不表示就該被你罵 04/24 06:21
25F:→ ntuwalker:y大自己閱讀能力有問題,就不要搞笑了 04/24 07:23
26F:推 yipi1357:看花多少自己看起訴書好不好 最後法官的總結 04/24 10:31
27F:→ yipi1357:說公款是用來補助市長的費用 降不是特別費=市長的薪水 04/24 10:31
28F:→ yipi1357:那幹麻立特別費 幹脆把特別費根薪水合併在一起算了 04/24 10:32
29F:推 yipi1357:況且起訴書也有說有證據證明 馬市長任內每月轉20萬到 04/24 10:37
30F:→ yipi1357:全數納入周美青的帳戶 無做支出之用 這又代表什麼? 04/24 10:37
31F:→ yipi1357:此利一開 以後每個市長都可以把特別費存到自己帳戶之用? 04/24 10:38
32F:→ yipi1357:然到 沒花的錢用假發票報公帳 來存帳戶也合理? 04/24 10:49
33F:推 changchunlun:推文叫囂我原本是不想理你 但 法官結論根本不是這樣 04/24 17:21
34F:→ changchunlun:你再說謊看看! 04/24 17:22
35F:→ changchunlun:y大 我嚴重警告你 你把判決書最後一段拿來好好讀讀 04/24 17:23
36F:→ changchunlun:連數字都說不出來 你去把一審判決書的最後 二審的柒 04/24 17:23
37F:→ changchunlun:仔細看一看 你再來叫囂 不看又要叫 就是蓄意抹黑說謊 04/24 17:27
38F:→ changchunlun:還有 你最好po文 躲在這邊算哪門子「正義凜然」? 04/24 1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