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gan (Hate Love Song)
看板KMT
標題Re: [問題] 李慶安擔任公職 其美國籍就自動失效???
時間Fri Apr 4 11:52:07 2008
※ 引述《bookend (一本書)》之銘言:
: 關於李慶安委員的雙重國籍問題,
: 有人覺得不重要,有人覺得重要,
我也覺得不重要呀..總統家人是不是美國人也不重要呀
不過法律都規定了..要不就藍委修法..要不就她補齊文
件呀..又簡單又不用在那拖戲
公務人員任用法二十八條與公務人員任用法
施行細則第三條的規定,公務人員就職前放棄
國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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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03.24.224
1F:→ moondark92:那就依照現行法律,別刻意去修訂新法 04/04 11:52
2F:推 moondark92:依該施行細則自白條款,只要有具結調查就結束了 04/04 11:55
3F:→ bimmers0:她在拖戲,越拖越惹人厭。 04/04 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