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NOPUV (考古題是好物^^)
看板KMT
標題Re: [心得] 綠正名是勞民傷財 藍正名是理所當然
時間Thu Apr 3 12:01:36 2008
甚麼叫雙重標準?
本來就只有一套標準
從錯的改回對的,天經地義!
當然要改回中華
郵政法:
第六條 (郵政不得私營原則) 【相關罰則】第一項、第二項~§40
除中華郵政公司及受其委託者外,無論何人,不得以遞送信函、明信片或其他具有通
信性質之文件為營業。
運送機關或運送業者,除附送與貨物有關之通知外,不得為前項郵件之遞送。
第七條 (文字、圖形等之專用) 【相關罰則】§41
除中華郵政公司或經其同意者外,任何人不得使用與郵政、郵局(含中文及外文)相
同之文字、圖形、記號或其聯合式,表彰其營業名稱、服務或產品。
※ 引述《oneders (S.C.I.E.N.C.E.)》之銘言:
: 民主廣場要不要正名回中正廟
: 這事情也就算了
: 台灣郵政要發行新總統郵票
: 藍就要暫緩發行
: 據說因為對於"台灣"郵政很感冒
: 是不是又要改回"中華"?
: 又來雙重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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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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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yipi1357:也許真的有違法 但B大所提的法條根本看不出來違法在哪?.. 04/03 12:20
2F:推 qaxqwe:一f跟我有同感 04/03 13:53
3F:推 CrazyMarc:除「中華郵政」外...台灣郵政不是中華郵政 04/03 2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