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gecandy (mageca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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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公佈法官黨籍? 馬英九痛批:踐踏司法ꄠ…
時間Tue Sep 4 12:35:17 2007
公佈法官黨籍? 馬英九痛批:踐踏司法、簡直是在亂搞!
法官、檢察官公布黨籍,馬英九:民進黨政府,別把黑手伸進司法。
2007/09/04 11:49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新聞局長謝志偉3日公開呼籲,承審政治性案件的法官,應上網公佈黨籍。曾任法務部長
的馬英九,4日上午則痛批這根本是在亂搞,質疑行政部門把黑手伸進司法部門,認為這
是沒有民主觀念的人在踐踏司法。不過,陳水扁總統則是認為,司法界人員也該反躬自省
。
新聞局長謝志偉昨天表示,要求審理政治案件的法官,在辦案前應先公佈自己的政黨黨籍
,這讓曾任法務部長的馬英九很震驚,今天痛批謝志偉簡直是在亂搞。
而日前曾經批評,指有超過七八成司法人員可能立場「偏藍」的陳水扁總統,今天上午則
是直接點明,司法人員自己該檢討。至於多起官司纏身的謝長廷,似乎也感同身受,並不
反對法官公開黨籍。
謝志偉強調,要求法官公開黨籍,是要恢復人民對司法的信心,然而如今,民眾能不能恢
復對司法的信心還不知道,這項話題反而在政壇引發新一波爭議,還讓法官們氣得跳腳,
後續效應不容小覷。
http://www.ettoday.com/2007/09/04/301-2152329.htm
馬真是笨蛋
被侯檢惡整後
竟然沒有要求侯檢和北檢公佈黨籍.
※ 編輯: magecandy 來自: 221.169.96.63 (09/04 12:35)
1F:推 olaqe:公佈黨籍可以恢復信心才怪 應該是更加分裂吧 真夠無恥的!! 09/04 12:35
2F:→ oxymoron:也也許 DPP的用意在 小馬無罪 因為法官是藍的 09/04 12:42
3F:→ oxymoron:可是原因 根本明明白白公布出來了 09/04 12:42
4F:推 alto0616:不管怎麼做反正輸的那一方都會有用不完的理由 09/04 12:43
5F:推 isoxxxx:貪污無罪者罵人踐踏司法?我有沒有看錯? 09/04 12:46
6F:→ isoxxxx:本人身為立場公正公道之業餘政治觀察家,怎都觀察到藍沒種? 09/04 12:47
7F:→ isoxxxx:綠都好大方歡迎公布接受人民檢驗唷!多學學人家好嗎!別害羞 09/04 12:48
8F:推 oxymoron:小馬並沒有貪汙 倒是阿珍永遠不敢出庭 09/04 12:51
9F:→ oxymoron:先回答我法源在哪裡再說吧? 09/04 12:51
10F:→ olaqe:連出庭都不敢 馬一審都判好了 不要再自婊好嘛 很膩耶>.< 09/04 12:52
11F:推 isoxxxx:法源有規定法官出庭須出示姓名面貌?侵犯人權耶! 09/04 12:54
12F:推 littlepanada:公佈法官出生地比較實在 台灣人絕對不會判台灣人有罪 09/04 12:54
13F:→ isoxxxx:應該隱姓埋名戴頭紗以免被報復尋仇啊! 09/04 12:55
14F:→ littlepanada:只有出生地在中國的才會判民進黨有罪 09/04 12:55
15F:→ isoxxxx:綠法官公布後還怕被紅衫暴軍給追打咧XD 人家都沒在怕 哼! 09/04 12:56
16F:推 olaqe:可能出庭法官都戴面具吧 面貌不可以亂示人 尤其阿飄月 =.= 09/04 12:58
17F:推 littlepanada:藍法官判過的 100%是民進黨的 這事實還需要辯論嗎 09/04 12:58
18F:推 oxymoron:所以依哪一條法律應公布呢? 09/04 13:03
19F:→ oxymoron:可以講一下法條嗎? 09/04 13:03
20F:→ oxymoron:還是說DPP都只會說沒有根據的話呢? 09/04 13:04
21F:推 isoxxxx:法沒禁止店長公布店員姓名促進務品質,覺受辱告官或求去可! 09/04 13:05
22F:→ oxymoron:可惜應公布的事項都是列舉事項 沒列的就不用公布 09/04 13:07
23F:推 STEVEN0815:民進黨只會替自己留退路~可悲呀! 09/04 13:07
24F:→ oxymoron:政府資訊公開法看了嗎? 第幾條呢? 09/04 13:08
25F:→ isoxxxx:司法院逕行公布絕無違法之虞,不爽者滾蛋最好少一司法敗類 09/04 13:07
26F:→ oxymoron:惱羞成怒了!~~~~ 講不過人就惱羞成怒了 !!~~~~ 09/04 13:09
27F:→ isoxxxx:你先說第幾條禁止公布法官黨籍再說吧!只有這招不煩! 09/04 13:10
28F:推 chehung:有沒有違法難道是仙姑說了算?電話跟相本先拿出來再說 09/04 13:10
29F:推 oxymoron:我那篇文章早教你了; 要公布必須有法律依據 09/04 13:11
30F:→ isoxxxx:店長想叫店員掛名牌提升服務品質之前還要翻六法全書?笑死! 09/04 13:11
31F:→ oxymoron:隨更一句話 你就一點辦法都沒有 09/04 13:12
32F:→ oxymoron:可是這是政府的事喔~ 凡事要依法行政 09/04 13:12
33F:→ oxymoron:要不要我從法緒第一章開始教你啊? 09/04 13:13
34F:推 isoxxxx:依法行政?特別費依法公務公用,有人當耳邊風囊中物? 09/04 13:14
35F:→ isoxxxx:要不要我從公民與道德第一章開始教你們啊? 09/04 13:15
36F:→ isoxxxx:我看我從三字經開始教好了 一群長不大的國民黨幼稚園童! 09/04 13:16
37F:推 oxymoron:結果iso大還是惱羞成怒了? 沒讀過就要承認 09/04 13:20
38F:推 littlepanada:不知道isoxxxx自己的兩片雞排怎麼賣? 臭不臭呀? 09/04 13:20
39F:→ oxymoron:每次DPP講輸了就會開始東扯西扯 希望把話題扯遠 09/04 13:20
40F:→ oxymoron:所以iso你到底懂不懂 如果不懂我就講簡單一點 09/04 13:21
41F:→ isoxxxx:馬英九 好愛財 特別費 入私袋 爛法官 無罪判 鬼神泣 09/04 13:23
42F:→ isoxxxx:天地慚… 來~乖~跟老師唸一遍~ 09/04 13:29
43F:推 littlepanada:龍發堂裡面現在可以上網了喔? 09/04 13:31
44F:推 oxymoron:iso見笑轉生氣 惱羞成怒 開始胡言亂語了 面子拉不下來? 09/04 13:49
45F:推 littlepanada:科科 蕭查某在龍發堂表演潑婦罵街 09/04 13:51
46F:推 a31670323:ISO在幹麼? 這裡是精神科診所? 09/04 14:20
47F:→ LORDJACK:法官公佈黨籍後淑珍才願意出庭 09/04 14:23
48F:推 oxymoron:不如說 法官要先講汙錢沒罪 阿珍才出庭 09/04 14:36
49F:推 isoxxxx:蔡守訓法官早說污錢無罪了啊 你LAG很大哦 09/04 14:47
50F:推 oxymoron:並沒有吧? 拿出證據!!拿出法條~ 法律優位原則是什麼意思ꤠ 09/04 14:48
51F:→ oxymoron:阿珍為何裝病不敢出庭? 09/04 14:49
52F:推 oxymoron:其實我也沒料到 法緒的知識大約只用到第一章 就釘死人了. 09/04 15:07
53F:推 Conpana:貪污A錢王謝神都可以不會被起訴了 清新優質的中姦選民又 09/04 18:31
54F:→ Conpana:來了耶 科科 09/04 18:31
55F:→ Conpana:沒啥呀 謝神蘇禿 四大天兵也汙錢無罪不是嗎? 科科 09/04 18:32
56F:推 Conpana:司法人員只要辦案和判決對綠腦人不利的 都應該檢討反省 09/04 18:37
57F:推 YAUN:法官的黨籍為甚麼見不得人? 09/04 18:40
58F:推 Conpana:簡單的說 沒有法源的依據要求法官非得公佈黨籍不可 那憑什 09/04 19:21
59F:→ Conpana:麼強迫法官公佈黨籍? 法官有不公佈的自由啊 用這種挑釁嗆 09/04 19:21
60F:→ Conpana:聲 幾近國中生無賴的口氣講話根本毫無意義 09/04 19:22
61F:推 abcl204:iso戰力很弱 請向大濕多多學習再回來 09/04 1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