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te2004 (祝你佛誕日快樂)
看板KMT
標題政院追討國民黨黨產 中廣芬園用地判還交通部
時間Fri May 18 09:26:16 2007
※ [本文轉錄自 HatePolitics 看板]
作者: hate2004 (祝你佛誕日快樂) 看板: HatePolitics
標題: 政院追討國民黨黨產 中廣芬園用地判還交通部
時間: Fri May 18 09:25:45 2007
政院追討國民黨黨產 中廣芬園用地判還交通部
更新日期:2007/05/18 04:39 記者: 黃錦嵐、蔡慧貞/台北報導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517/4/ehsa.html
行政院追討國民黨黨產訴訟昨日出現首宗勝訴定讞案例。交通部四十年前委託中廣承辦「
天馬計畫」,在彰化縣芬園鄉購地興建微波機室,房地雖登記在中廣名下,卻是政府編列
預算購買、興建,因此,最高法院昨日判決中廣敗訴定讞。
行政院晚間表示,這是追討黨產的第一件勝訴判決,蘇揆表示「欣慰」。行政院並發布新
聞稿表示,此案可見國民黨當時是以不義手段取得國家資產,應盡速返還全民所有。
行政院追討國民黨爭議黨產,因個案不同,交通部與中廣間的爭訟各有勝負。去年五月初
,最高法院判決首宗中廣勝訴定讞案例,中廣嘉義分台名下的十八甲土地,因中廣是以政
府補助款購買的,法官認定補助款即屬中廣所有。本案則屬首宗交通部勝訴定讞案例。最
高院承審法官指本案勝負關鍵在於:「究竟是誰出資購買爭議房地產?」,中廣因無法舉
證支出資金,才自一、二、三審一路敗訴到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183.2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183.25
1F:推 genough:這對我國物權相關法律是絕對的不尊重 05/18 09:28
2F:→ genough:關於時效歸於消滅問題以及賤踏公示原則 再再顯示最高法院 05/18 09:29
3F:→ genough:已經淪為政治打手 最高法判決惡例一開 將來不知道會有多少 05/18 09:30
4F:→ genough:交易上的後遺症 05/18 09:31
5F:推 indept:樓上可否就您提出的法律觀念進一步說明問題何在?感謝 05/18 09:40
6F:推 genough:超過四十年基本上我國沒有任何法律可以適用於變更所有權人 05/18 09:46
7F:→ genough:何況中廣還是創設登記人 這樣去告居然還能判勝訴 05/18 09:47
8F:→ genough:個案處理 根本沒有任何相關的法律依據 簡直就是行政暴力 05/18 09:50
9F:→ genough:不把土地法跟物權法放在眼裡 05/18 09:51
10F:推 genough:目前我國不少土地糾紛 如果適用這種判決 後果就是天下大亂 05/18 09:53
11F:推 peterball:這就是傳說中的黨產護衛隊嗎? 05/18 10:16
12F:推 genough:果然民進黨的一點法治觀念都沒有 難怪把台灣搞的臭氣熏天 05/18 10:19
13F:→ genough:凡事都以為暴力解決一切 狗屎扶不上牆 狗肉上不了席 05/18 10:20
14F:推 peterball:違憲的職務都可以厚臉皮幹得下去,國民黨談法治? 05/18 10:21
15F:→ genough:笑死人了 民進黨眼裡有憲法嗎 05/18 10:22
16F:→ genough:講到違憲 民進黨可是專家 大法官天天開門就是替民進黨服務 05/18 10:23
17F:推 peterball:這位先生也是開口閉口排泄物耶。 05/18 10:24
18F:推 genough:科科 有些東西是排泄物 當然用排泄物叫他 05/18 10:26
19F:→ genough:當然啦 我也是第一次看到會打字的排泄物 05/18 10:26
20F:推 peterball:又是個雙重標準,誰說出國民黨犯的錯就是替民進黨服務喔 05/18 10:27
21F:→ peterball:j我明白,這個版可以人身攻擊,但不能提黨產。 05/18 10:27
22F:推 genough:沒有人 人身攻擊 按照民進黨的標準 我希望不要有東西對號 05/18 10:29
23F:→ genough:頂多只能說我污辱排泄物 但是我絕對沒有做人身攻擊 05/18 10:30
24F:推 peterball:現在凹來不及了。除非版主或原PO刪文。 05/18 10:36
25F:推 littlepanada:不知道為何 看到peterball就會想到用排泄物跟他對談 05/18 10:36
26F:→ littlepanada:關於排泄物 我想是因為p兄自己的問題 你好臭啊!! 05/18 10:39
27F:→ genough:沒有人凹阿 只有腦袋裝排泄物 才會電到言之無物 05/18 10:39
28F:→ littlepanada:上次交你的那首歌學會沒呀!? 科科 05/18 10:40
29F:→ genough:趕快去請人給秀秀 可是記得先洗澡嘿 05/18 10:40
30F:→ genough:L大 排泄物如果洗澡會不會 灰飛煙滅阿 科科 記得別沖掉它 05/18 10:41
31F:推 littlepanada:他自稱是老師喔 他的粉筆都是咖啡色系的 真奇怪 05/18 10:42
32F:推 genough:度不漲的排泄物阿 恩~~~有中國的味道喔~~~~! 05/18 10:46
33F:推 littlepanada:恩 他果真是度的排泄物 他曾經寫信給我幫度講好話 05/18 10:59
34F:→ littlepanada:他說杜部長是最能大破大立的部長 在此當作舉證 05/18 11:01
35F:→ littlepanada:中學教師居然會捧度正勝的LP 少見 少見哪~~ 05/18 11:02
36F:推 genough:原來他支持教育部長教出耍特權 當兵不守軍紀上酒店的兒子 05/18 11:04
37F:→ genough:還真是公正的不得了 以後戶外教學就辦在酒店好了 05/18 11:06
38F:→ genough:大破大立 科科 05/18 11:06
39F:推 hihimen:為什麼DPP一直以來只會凹,不會反省,只會牽拖? 05/18 11:23
40F:推 littlepanada:因為向下沉輪的方向已經敲定 不這樣 阿扁眼前活不了 05/18 11:37
41F:→ littlepanada:從立委初選就看得出來 這個民進黨要滅亡了 05/18 11:39
42F:→ littlepanada:初選結果只是深綠的嗎啡 完全不知道dpp已經得癌症了 05/18 11:42
43F:推 hihimen:初選自HIGH的很嚴重 05/18 11:48
44F:→ goddson:國家又多點資產不好嗎...吵啥吵....?? 05/18 12:12
45F:推 hihimen:不會搞好經濟,去外面招商,只會炮口對內 05/18 13:38
46F:推 aquinus:已登記的不動產沒有消滅時效問題,樓主知否? 05/18 14:05
47F:推 aquinus:無權占有人中廣不得對所有人(國家)主張公示原則 05/18 15:05
48F:推 djcc:老王閃一邊睡啦 乖乖當你的不分區 05/18 15:50
49F:→ genough:搞不清楚狀況嗎 中廣在購地的時候早就登記為所有人 05/18 16:07
50F:→ genough:公示原則是對第三人主張 隨便人未經登記都能主張產權 05/18 16:09
51F:→ genough:這還得了 你要是不懂 屁就別亂放 05/18 16:10
52F:→ genough:既然已經根據土地法登記 依據四十三條就有絕對的效力 05/18 16:10
53F:→ genough:還無權占有勒 無權占有是什麼 你懂還是不懂 05/18 16:11
54F:推 aquinus:第一:真正所有人對無權占有人請求反還已登記 05/18 18:33
55F:→ aquinus:的不動產,並無消滅時效之適用。 05/18 18:34
56F:→ aquinus:第二、土地法43條是保護第三人之交易安全 05/18 18:35
57F:→ aquinus:而非無權占有人可對真正所有人主張的。 05/18 18:35
58F:→ aquinus:你要是真的不懂公信原則就少放一點屁 05/18 18:36
59F:→ aquinus:真的想懂去翻翻謝在權大法官的物權法 05/18 18:37
60F:→ aquinus:你比最高法院懂?少在這邊丟人現眼 05/18 1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