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aku7777 (zak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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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心得]SOGO案心得3
時間Wed Oct 4 14:46:59 2006
檢方連主線的金錢關係都無法究出,那支線當然哈哈一招,呼哢過關嘍~
"經上開搜索及調閱資料初步證實,李恆隆自91
年4月10日起迄93年1月19日止,分別以太百公
司及太流公司名義,向太百公司領購面額500
元之太百公司禮券,共10次,計2萬9,640張,
金額總計 1,482萬元。依其電腦銷號紀錄顯示
,迄本署執行搜索日( 95年4月19日)止,於
太百忠孝館、敦南館等店消費予以統計,已有
面額合計面額1,335萬5,500元(2萬6,711張)
之禮券已消費銷號,使用率已達 90.11%,銷
號日數逾800天以上。"
我們先確定合計面額1,335萬5,500元之禮券已消費銷號,使用率已達 90.11%
此一事實.
好,那有記錄的呢?
"李恆隆於 91年4月10日起提領禮券後,迄本署執
行搜索日 (95年4月19日)止,在李恆隆提領禮
券之銷號日中,第一家庭成員之總統夫人吳淑珍
女士曾在太百公司忠孝館、敦南館有10次消費紀
OB
錄;陳幸妤有2次消費紀錄,陳致中有8次消費紀
錄,然經核對僅其中19筆消費、面額27萬7,000
元禮券,與李恆隆提領之禮券有關。
⑵另黃芳彥則有38次持禮券消費紀錄,總計消費面
額219萬3,800元禮券(其中面額219萬500元禮券
為李恆隆所提領)。
⑶媒體所稱貴夫人部分(朱誠美、王吳麗燕、韓王
杏淑、林千鶴、李碧君、林美琴、安光蕙及陳辜
美貴等 8人),以李恆隆禮券銷號同日、同樓層
之銷貨憑單顯示,陳辜美貴(陳哲男之妻)有6
次消費紀錄,朱誠美亦有 6次消費紀錄,林千鶴
有1次消費紀錄,其餘5人則查無消費紀錄(而其
中除陳辜美貴6次消費中之2筆外,其餘均與李恆
隆提領之禮券無關)。"
其中257萬1000元由上述人等持用,換言之,有1078萬4500元的消費不知所以,
誰拿的,誰用的,?號一個.
而這是消費記錄,至於李拿多少給黃,黃又拿多少給50珍,?號一個.
我們不談有罪無罪,就算只談事實,這是什麼莫名其妙的辦案方法呀?
我們先來笑黃的部份
"前開禮券為李恆隆所贈與:
訊之黃芳彥坦稱前開禮券為李恆隆所交付使用,時
間約為91年9月25日老爺酒店餐會後,前後大約7、
8次,每次金額約 20萬元至30萬元間"
20萬 x 7次 是 140萬 [X]叭叭!不符!
20萬 X 8次 是 160萬 [X]叭叭!不符!
30萬 X 7次 是 210萬 [X]叭叭!不符!
30萬X 8次 是 240萬 [X]叭叭!還是不符!
因為50珍的27萬7千加上黃的219萬500元,總合是246萬7500元
這是什麼世界呀!!? 要扁也要扁好一點!? 寫這種東西出來,是要誰相信呀,
檢方是不是馬英九派來臥底的? 是不是故意亂寫? 打壓礙呆丸呀!!!?
馬英九是不是該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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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obiNOva:= ="都說了大約了..字看不懂還是很難了解大約的意思? 10/04 1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