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ockeye (stockeye)
看板Jolin
標題Re: [疑惑] 我報案了拿好報案單後續疑問
時間Thu Apr 23 13:24:01 2015
你去報警時候
警察應該有跟你明講
這個無法報竊盜罪
只能報侵占
也無法刑事,只能民事求償
即使對方買到贓物也是要負起法律責任
例如A偷B的手機去賣,C買走
C一樣要受侵佔罪處理
即使C不知情手機是贓物
你應該無法提出具體因為跑警局造成的損害產生民事賠償
除非警方願意受理,不然無法處理
至於無辜者你可以請他報警跟賣票者求償,只能這樣
當天在小巨蛋如果僵持不下
建議你不要爭執,直接說找警察處理,一起去警察局做筆錄
也不要跟對方兇,要是對方在門口等你...也很麻煩
總之你是合理且持有者,就好好的處理即可
即使他是當天在小七偷你東西的人
他也可以辯稱是在地上撿到,這樣你也無法告他竊盜,只能告他侵占
※ 引述《poloyabi (poloyabi)》之銘言:
: 前幾天發現票不見
: 經過熱心板友建議剛才已經報案完畢
: 請問幾個問題
: 一當天拿這張單子跟收據小白單
: 找工作人員就可以入場嗎?
: 二如果發現侵佔我門票的人座我位子
: 是否可以提出民事賠償
: 畢竟因為他侵佔害我跑警局
: 跟一些無必要的困擾
: 三如果座我位子的是第三無辜的
: 建議該如何處理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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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akiehls: 這篇的回答似乎不是太正確。依照原始PO文者所述,他的票 04/23 13:52
2F:→ akiehls: 券脫離持有的原因,可能是:(1)遭竊,(2)原始PO文者忘了 04/23 13:52
3F:→ akiehls: 帶走,此時也可能觸犯侵占遺失物罪(罪非常輕就是了)。當 04/23 13:53
4F:→ akiehls: 務之急可能是要先請警方調閱當時超商的監視器畫面以便釐 04/23 13:53
5F:→ akiehls: 清適用法條為何。 04/23 13:54
6F:推 atsaistar: 還是能論竊盜啊,雖然要證明竊盜的故意有困難,但也不 04/23 14:00
7F:→ atsaistar: 是完全不該當竊盜罪 04/23 14:01
8F:→ atsaistar: 至於不知情的C為何會該當侵占罪,願聞其詳 04/23 14:01
9F:推 TiggerLin: 民法針對交易進行 不是會保障善意第三人嗎? 04/23 14:03
10F:推 TiggerLin: c如果不知情購買門票 就是善意第三人 他完全沒罪的 04/23 14:06
11F:→ TiggerLin: 至於損失要由你 去跟真正的竊占者索賠 04/23 14:07
12F:推 poloyabi: 我來說明,我門票應該是我整理票時掉在身後 04/23 16:17
13F:→ poloyabi: 偷偷被人從後撿拾 04/23 16:17
14F:推 atsaistar: 問個題外話。請問原PO去報警的時候,警察是以什麼案件 04/23 16:23
15F:→ atsaistar: 受理?由無開三聯單?我好多好多年前手機在圖書館被偷 04/23 16:24
16F:→ atsaistar: ,去報警的時候,警察只用遺失幫我受理。我事後想想不 04/23 16:24
17F:→ atsaistar: 對,我從圖書館監視器明明有看到是被偷的,所以又去警 04/23 16:25
18F:→ atsaistar: 察局,請警察改用刑事案件幫我受理。雖然最後還是沒找 04/23 16:25
19F:→ atsaistar: 回....總之,警方開三聯單才「可能」會處理,如果用遺 04/23 16:26
20F:→ atsaistar: 失受理,那就完全不用相信警察會處理這樣的案件 04/23 16:27
21F:推 poloyabi: 忘了晚點回現在不在家 04/23 17:37
22F:推 poloyabi: 遺失辦的 04/23 1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