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ingsha (冰沙)
看板Jinmen
標題[抱怨] 金城3Q雞排
時間Sun Nov 1 17:14:00 2009
我朋友在金城的3Q雞排打工將近一個月
昨天臨時通知今天下午兩點去熟悉環境
這不給薪的,也不是正常的上班時間
結果我朋友身體不舒服遲到了
三點多我朋友打電話跟老闆道歉
那老闆叫我朋友四點去跟他解釋
老闆一開始就問說我朋友要怎麼辦
我朋友思考了一陣子
那老闆態度就瞬間變的很差
大聲嘶吼
問我朋友說還想不想做他們的工作
我朋友看他態度很差就拒絕了老闆
老闆就說不做的話要扣三千六百元起來
就因為今天遲到的關係居然要被扣這麼多錢
這又不算合約裡的工作時間
他哪來的理由可以這樣扣錢的
真是太惡劣了
所以請大家不要再去這間店消費了
P.S 而且這間店搬了家以後食物的量都變得比以前還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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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7.208.253
1F:→ i100215:離職要提前講~關於勞基法上有沒有規定可要自己去查 11/01 17:22
2F:推 mangomilk:建議去申訴,要不然消費抵制他也不怕。杜絕惡劣老闆要 11/01 17:35
3F:→ mangomilk:從學會保護自己的權益開始 這在台灣會被告的 不要吃悶虧 11/01 17:36
4F:→ massage802:不過應該要提前說不舒服吧,任誰都會不爽的 11/01 18:05
5F:→ bingsha:他因為不舒服所以睡過頭了,要提前講也有點困難呢 11/01 18:12
6F:→ mangomilk:老闆爽不爽不是重點,而是扣三千六不合理。我覺得很奇怪 11/01 18:26
7F:→ mangomilk:每次看到這種問題,很多人就會先「檢討」勞工,然後合理 11/01 18:27
8F:→ mangomilk:化雇主,要不然就把雇主惡劣行徑當作沒看到,再小鞭一下 11/01 18:27
9F:→ mangomilk:勞工哪裡做不好。難怪台灣勞動條件越來越差。 11/01 18:28
10F:推 EmirC:1.有沒有保勞保2.可參考勞基法22條要求全部薪資 11/01 18:48
11F:→ Ariex:既然已經打工一個月..還要熟悉啥環境?? 11/01 20:30
12F:→ bingsha:要做外送的,熟悉金城的環境 11/01 21:02
13F:→ KEI1130:........................... 11/01 21:19
14F:推 hollysee:不爽就可以扣3600啊 那我不爽你可不可以給我3600啊? 11/01 21:45
15F:→ kevin919:我有吃過酸的.不知道是新口味還是.... 11/01 21:47
16F:推 cck196h:酸的?那應該是有放梅子粉 11/01 22:28
17F:推 openpen:就算是試用期或一天也是要給薪的 是我我會較蘋果日報來!!! 11/02 04:23
18F:推 isaac1127:可是這種事有啥地方可以投訴他阿??除了蘋果之外.. 11/02 14:01
19F:推 KEI1130:去社會局勞工課申訴 11/02 16:21
20F:推 KEI1130:一一"不能讓老闆欺負我們金門人 11/02 16:25
21F:→ luncut0125:工讀生被吃死死 很常有的事 11/02 20:03
22F:推 EmirC:告他就好了 還要申訴? 11/02 20:22
23F:→ bingsha:下午去社會局申訴了 11/02 22:33
24F:→ mdb750816:叫外送都亂送 送錯 還不承認 硬要收錢!!!!! 11/05 1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