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ingsha (冰沙)
看板Jinmen
標題[抱怨] 車鑰匙被拔走
時間Thu Oct 22 23:15:03 2009
今天凌晨兩三點的時候
我兩個朋友在十樓樓下的7-11買個東西
車子鑰匙沒有拔
結果被人給偷拔走
拔走鑰匙的還騎車跑回來看
查了一下聽說是在地人
之後到金城所去報案
超扯的是警察居然不受理
理由是沒有現行犯
哪有這種道理的
真的是很生氣
難道一定要有高層出來施壓警察才會辦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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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7.208.54
1F:推 rockyawyu:重點是他有還你嗎?說不定是他拔錯了 10/22 23:19
2F:→ rockyawyu:可能喝醉酒了唄 10/22 23:19
3F:推 clv:可能人家以為你忘了拔幫你拔 10/22 23:24
4F:推 lcdd:1樓阿sir講話了 10/23 01:04
5F:推 iloveanakin:我那天在水頭也拔了鑰匙送港警還留字條在機車上 10/23 01:57
6F:→ iloveanakin:會不會是那個人怕車被偷拔走鑰匙又沒想到要去警局阿 10/23 01:58
7F:推 tknt:警察 ㄎㄎㄎ~ 10/23 07:42
9F:→ tknt:不用管他 申訴下去就對了 10/23 07:46
10F:推 rockyawyu:不用這樣吧!還申訴要必要這樣唄 10/23 08:37
11F:→ BVt:請向督察室投訴 這可能是竊盜或強制罪 10/23 08:50
12F:→ bingsha:是故意被拔走的,對方已經有前科了 10/23 14:06
13F:推 rockyawyu:那真的可能是竊盜罪應該不可能是強制罪 10/23 14:24
14F:→ BVt:他故意不讓對方移動有可能成立強制罪 10/23 14:30
15F:推 rockyawyu:他又沒用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礙他人行使權力 10/23 15:18
16F:→ rockyawyu:原po寫的很清楚是偷走車鑰匙侵害的是財產法益 10/23 15:20
17F:→ rockyawyu:如果硬要凹,犯人是用搶的也是搶奪最嚴重到強盜 10/23 15:22
18F:→ rockyawyu:當然強盜罪會吸收強制罪所以怎樣都不可能有強制罪,謝謝 10/23 15:22
19F:→ BVt:我又沒有在凹 討論也不成嗎? ( ′-`)y-~ 10/23 15:53
20F:推 rockyawyu:沒有啦!沒說你凹啦!用詞錯誤!抱歉囉 10/23 15:55
21F:推 mbataw:你的狀況 好像我朋友 = = 就悶a ! 10/23 19:51
22F:→ i100215:不受理就申訴吧~在這警察都一樣~車禍就留雙方資料~然後拍 10/24 00:25
23F:→ i100215:個幾張照片~最後跟雙方說你們自己去處理~弄不好再來找我們 10/24 00:26
24F:→ i100215:但是我記得好像已經打110報案了~應該算有受理了吧 10/24 00:27
25F:推 blasta:打給110沒辦法不受理啊XD 10/31 13:00
26F:→ blasta:遇到不受理打給二組 那警員馬上就一支申誡 10/31 13:00
27F:→ blasta:至於車禍 如果沒有人受傷 根本沒警察的事 10/31 13:01
28F:→ blasta:弄不好也一樣 那是民事的範圍 10/31 1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