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jnsaryai (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
看板JinYong
標題[公告] #1M7-LS7o (theclgy2001) 推文檢舉之判決
時間Sun Oct 18 04:05:06 2015
經檢舉,
「theclgy2001 板友於底下該篇文章中的推文有不當發言」之判決:
文章代碼:
#1M7-LS7o
文章標題:[討教] 裘千仞做的壞事比歐陽鋒惡毒嗎?
查證,
theclgy2001 板友於該篇的推文:
推 theclgy2001: 呵呵馬迷真的不管在哪板都玻璃心 10/17 17:08
此句被檢舉違反板規。
由於該推文看不出與誰的前文具備因果關係(跟誰在做討論、對象是誰),
所以屬於跟金庸討論無關之言論。
判定,
違反板規12條
12. 本板禁止與金庸或本板無關的言論。
請theclgy2001 板友在
24小時內向金庸板板眾道歉。
或者回文解釋說明:
1.你的回文對象是誰
2.請證明你的回文對象是馬迷
3.請證明你的回文對象是玻璃心
若24小時內尚未道歉或者解釋該推文,則依板規水桶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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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1.32.154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JinYong/M.1445112309.A.243.html
※ 編輯: lejnsaryai (106.1.32.154), 10/18/2015 04:26:39
1F:→ bouly: 你怎麼用17條的罰則去處罰12條的違規.... 10/18 16:18
2F:→ lejnsaryai: 因為那是推文無法自刪,所以改用道歉來處理 10/18 16:27
3F:→ lejnsaryai: 然後如果認為自己沒有不對的地方,那就解釋清楚該推文 10/18 16:29
4F:→ lejnsaryai: 至於為什麼不乾脆一點直接用17條下去判罰就好,那是因 10/18 16:30
5F:→ lejnsaryai: 為該推文並沒有直接點名他是在跟誰討論,沒對象自然就 10/18 16:31
6F:→ lejnsaryai: 算不上人身攻擊或是惡意造謠。 10/18 16:32
7F:→ lejnsaryai: 而既然沒有回文對象,那就是12.跟金庸/金庸板討論無關 10/18 16:36
8F:→ bouly: 所以po文和推文的罰則不一樣就對了。了解 10/18 16:50
由於 theclgy2001 板友未能於24小時內對板眾公開道歉或解釋說明該推文,
根據金庸板板規
12. 本板禁止與金庸或本板無關的言論。
12.4 超過24小時未執行者,由板主刪除。
並處以該使用者水桶七日之罰則。
判罰水桶七日。
若當事人對判決有所疑義,可上訴至小組組務。
lejnsaryai
※ 編輯: lejnsaryai (106.1.32.154), 10/19/2015 15:4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