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stracize (bucol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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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分享] 懷念一位司法界難得的司法官—林勤綱先生
時間Tue Oct 15 05:13:05 2024
10月8日晚上我突然接到濟南教會許妝莊執事(台大歷史研究所博士生)傳來消息,說林
勤綱法官在6日晚上安眠中回天家的消息,享年才只有71歲,讓我不敢置信,但卻是事實
。特地在13日禮拜是從雙園教會主持禮拜後,趕緊去台北二殯參加告別禮拜,心中有很深
的感觸。
認識林勤綱法官是在台南教會公報社服務的時候,那是1989年3月11日下午約1點左右,我
在辦公室先後接到高俊明牧師娘、周清玉姊兩人的電話,說希望我能去嘉義地方法院拜訪
一位「林勤綱法官」,他因為「今天」開庭審理有關「拆吳鳳銅像案」,遭到「城鄉傳道
會」(稱之「URM」)成員、台南和嘉義民進黨人士在法庭上的抗議而無法審理案件結束
開庭。但知道他受傷甚重,聽說他哭了。希望我能去拜會探訪,並給予安慰鼓勵。
我馬上搭火車回嘉義(我當時是住嘉義,每天到台南上班),希望能趕在五點前到嘉義地
方法院去見他。我到法院時大約是下午4點左右,詢問服務台人員知道他的辦公室,剛走
進去,就聽到有聲音說:「盧牧師,你好,我在這裡。」我很訝異他認識我。因為我真的
不認識他,但他開口的第一句話是:「盧牧師,我認識你投入很多時間在推動大專聖經神
學聖經研究班。也在關心美麗島的事件。」就這樣,我們開始打開話匣子說起來拜訪他的
原因。
他跟我說:「今天上午開庭,被民進黨的人一鬧,我確實很受傷,我哭了。但我不怪他們
。他們可能認為我也是國民黨『派』的法官,其實我是美麗島事件辯護律師黃煌雄的助理
律師。後來,我發現無論律師多麼努力辯護,卻常常因為法官不認真調查案件,就依照檢
察官的起訴書做出判決,這對許多人特別是社會弱勢者很不公平。因此,我決定考司法官
。」就這樣他先自我介紹。他又說:「我想牧師你會來,是否為了上午開庭的事?」我說
:「是,我有接到高俊明牧師娘和周清玉姊的電話,說『出事了』,希望我能專程來一趟
代表他們向您表示誠摯的歉意,請你原諒。他們也會跟民進黨黨部相關的人員解釋您真的
是深愛台灣的好法官。」他聽了之後就跟我說:「其實,當吳鳳銅像案起訴後,我們都很
怕接這種案子。但院長請大家抽籤,我一抽就中了。我第一個反應是『上帝啊,怎會是我
?』我們的院長是嘉義東門教會的長老,他看到我眼眶紅了,拍拍我的肩膀,跟我說:『
不用擔心,這一定有上帝的旨意。你就好好地辦吧。』就這樣,我開使用許多時間並且實
地去訪查案發地點,也就是吳鳳銅像所在地。」
後來我才逐漸知道,林勤綱法官從司法官訓練所結束後,志願到金門法院去,他在那裡就
已經被評鑑為最為公正的司法官。後來調到嘉義地方法院來時,坊間就在流傳著:只要知
道審案法官是「林勤綱」的名字,就不用擔心或是找關係去關心了。因為林勤綱法官最為
讓人們津津樂道的地方,他自己也會扮演「檢察官」走訪案發地點,也會去調查相關案卷
。大家也相傳說他是很公正的法官,且評鑑都是第一名。
以「拆毀吳鳳銅像案」來說,檢察官陳宗鎣起訴的四個理由,是1.毀損公物、2.妨礙公共
安全、3.違反集會遊行法(沒有申請就聚眾演說)、4.妨礙公務等。其實陳檢察官是依據
嘉義市警察第一分局移送上來的理由,不但將林宗正牧師、布農族玉山神學院學生Kavas
、台南民進黨員曾俊仁、潘建二等四人收押禁見。後來我們嘉義中會和台南中會一群牧師
將近40人在當年1月10日禮拜六上午到嘉義地檢署抗議,2月16日陳宗鎣檢察官開臨時庭將
他們四人交保釋放。而Kavas因為沒錢無法交保改為「責付」處理。然後就將他們四人提
起公訴。
林勤綱法官第一件事做的事,就是傳喚嘉義市政府財產科長出庭,問他在地檢署作證說「
吳鳳銅像是公家財產,可否提出示府財產證明」?他竟然說:「財產沒有登記在市政府,
縣市分開時,銅像財產尚且留在縣政府。」於是林勤綱法官又傳喚縣政府財產科長來詢問
,吳鳳銅像是否公物?縣府科長回答說縣市分割時,只要是屬於市政府的財產都有造表列
冊,沒有的就不是。這時,林勤綱法官非常生氣,很嚴肅地警告市政府財產科長,若不提
出吳鳳銅像是否公物證明,就要將他以「作偽證」辦理。這位科長嚇到馬上跪在地上,請
求林勤綱法官原諒他,說他是接到「上級指示」說的。其實吳鳳銅像是吳鳳獅子會做的,
並沒有捐贈給市政府。因此,並不是屬於「公物」。因此,拆毀吳鳳銅像並沒有毀損公物
的罪名。
當1988年12月31日那天從上午到下午拆吳鳳銅像的過程中,嘉義市第一警分局為了要阻止
這項拆除行動,確實派出不少警員維護交通秩序,並且封鎖了銅像所在地的嘉義市火車站
前現場,還有警員全程錄影。因此,當警察移送書中說林宗正牧師違反集會遊行法聚眾演
講時,並且呈送了錄影帶。林勤綱法官請一分局局長出庭,並且當場播放他所呈給檢察官
審查的錄影帶證物,結果只看見林宗正牧師當銅像拆毀下來時,自己一個人大喊跳躍,手
上也沒有麥克風,旁邊都沒有任何群眾。然後他問局長:「這樣怎能說是聚眾遊行?」他
又問警察局長,那天看到他們在拆銅像,警察是否有將現場封鎖起來,不讓群眾走過去?
局長說「有」。所以錄影帶顯示出來的都是警察,並沒有任何民眾走過那地方。因此,林
勤綱法官問局長說:「這樣就不會有妨礙公共秩序和危險,不是嗎?」結果局長又啞口無
言以對,因為他們提出最有力的佐證就是錄影帶,而錄影帶看到的就是這樣的場景,這讓
局長簡直是無法辯解。不但這樣,他又要警察局長提出呈給地檢署所說的他們四個拆銅像
的人毆打警察至傷,所謂妨礙公務。林法官問說是否有驗傷證明?局長也說沒有。因為是
警察打人,沒有人打警察。但Kavas被警察用棒棍打破一粒睪丸確有醫院驗傷證明。
其實,林勤綱法官在審理此案時,當他知道Kavas被警察打壞一粒睪丸時,非常生氣,認
為這些警察不應該如此殘暴。因為布農族Kavas在法庭上都是用族語講。沒有人聽得懂。
林勤綱法官打電話給我,希望我能轉告給玉山神學院幫忙,以後開庭時學院能派出老師協
助翻譯。他說:「我非常尊重原住民的權益。雖然我知道Kavas會講國語。但我也知道他
講母語會更能表達想要說明的。」於是我跟玉山神學院聯絡,總會派出當時原住民事工幹
事尤哈尼牧師到法庭翻譯。從這點可以看出他的用心和愛心。就因為這樣,讓警察局長感到相當莫名不解,因為他從來沒有遇過這樣的法官,過去只要
是比較敏感且帶有政治性的案子,都是只要警察局移送檢調單位偵辦,結果都是依照他們
所呈上去的內容起訴。法官也大都會照單接受,讓被地院第一審判有刑責的人自己去上訴
高等法院。就是因為這樣,有一次我在嘉義火車站準備搭車去台南上班時,剛好和陳宗鎣
檢察官同車,我故意問他說:「你怎麼可以將這些拆吳鳳銅像的人收押又起訴?」他竟然
跟我說:「沒辦法,上面交代的。」這正好表示他連查都不查,就起訴了。但就在林勤綱
法官仔細的查證之下,結果是將林宗正牧師等四人都判無罪。而陳宗鎣檢察官依往例又提
起上訴台南高院。林勤綱法官跟我說:「盧牧師,你放心。通常我寫的判決書,高院都會
接納。」果然,陳檢察官上訴被駁回。
當此案都結束時,有一天晚上,我請他到我家一起吃飯,也同時邀請當實在台南神學院服
務的陳南州牧師一起來作伴。我們聊了很多過去在大專神學研究班的往事,也談了不少關
於長老教會遇到的政治壓力和困境。他一直對長老教會有許多期盼,也跟我見證說:「我
確信有真實信仰的司法人員,對社會的公平和穩定是會有很大幫助的。我的基督教信仰讓
我體會到能替受冤屈的伸冤,是上帝給我的使命。我一定會這樣堅持下去。」那時他跟我
說是在台北中山長老教會參加聚會。
當我上來台北東門教會牧會後,他有幾次跟他夫人來參加主日禮拜。而後來東門有位陳業
鑫執事考上司法官時,我跟他說我有認識一位很優秀的法官叫「林勤綱」,他才跟我說在
司法官訓練所受訓時,林勤綱法官就是他的老師。我知道他後來請調當檢察官,也知道他
在位於台北的台灣高檢署服務。之後就沒有再聯絡。沒想到聽到他在10月6日深夜睡眠中
因為心肌梗塞而安息的消息,心中非常不捨,但卻也看見上帝對他特別的愛,讓他在睡眠
中就這樣回天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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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推 terrytina19: 感謝你的分享~請主耶穌也讓我這樣去天堂~哈雷路亞 10/25 22:41